近日,順豐因1塊錢陷入輿論漩渦。
有消費者反映,在公眾號“順豐速運+”中,順豐提供了收費1元的“簽收確認”增值服務。消費者購買該項目後,收件人憑簽收碼或本人身份證後6比特就可簽收。
網友並不買帳。快遞本該由收件人免費簽收確認或找人代收,為什麼還要再收費。
順豐稱,這是行業普遍做法,用戶是否選擇該服務不影響快遞正常投遞。
即使是普遍做法就合理嘛?
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浙江省消保委也認為,“簽收確認”是快遞公司應盡義務。順豐把“簽收確認”從應盡的義務中折開出來,涉嫌巧立名目收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銀杏財經|賴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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