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關於各地區劃調整的問題,例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烏魯木齊市等等。今天,我們聊聊新疆的喀什地區。現時,我國部分省份仍然保留了部分地區,地區等同於地級市。喀什地區下轄了12個縣和縣級市,總人口達到了400多萬人,比首府烏魯木齊還多。那麼,喀什地區12個區縣的區劃,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今天,我們就聊聊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聊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我國5個自治區之一,也是我國最大的一個省級區劃,新疆總面積166萬多平方公里。新疆總計下轄了4個地級市、5個地區、5個自治州,總計14個地級區劃。其中,自治州和地區,等同於地級市。新疆總人口2580多萬人,新疆各地的風土人情,存在很大的差异,出現了各地不同風情的特點。
喀什地區屬於新疆5個地區之一,總人口449萬人。在人口方面,比首府烏魯木齊還多了40多萬人。喀什地區下轄了1個縣級市、11個縣,總計12個縣市。喀什地區的管轄範圍很大,達到了16.2萬平方公里。從面積來說,比內陸省份的部分省份還大,例如山西省,管轄面積15.63萬平方公里。至於喀什地區的區劃,則與新疆地區的區劃調整,屬於相互影響的關係。
新疆在漢朝時期被稱為西域,在漢武帝統治時期,與北方的匈奴,展開了長期的戰爭。漢朝的一系列名將們,打通了著名的河西走廊,從而奪取了新疆、甘肅等大片區域。從甘肅的一系列地名,就能够見證大漢朝的赫赫軍威,例如張掖、酒泉、武威等等。至於新疆,漢朝設立了西域都護府。到了魏晋時期,又設立了西域長史府。
唐朝統治時期,大唐帝國一直向西發展,重新打通了絲綢之路。在新疆建立了安西都護府,並且出現了著名的安西四鎮。在元朝之前,歷代王朝基本上都沿用了州縣兩級區劃。13世紀中期,北方的元朝崛起以後,在幾十年時間裏,消滅了西夏國、大金國、大理國、吐蕃、南宋等一系列政權,建立了一個疆域十分遼闊的龐大王朝。
不過,隨著疆域面積的迅速擴大,元朝缺乏地方管理經驗的特點,非常明顯。面對全國密密麻麻的幾百個州府,幾千個縣,元朝毫無頭緒。面對各地錯綜複雜的人口數據、耕地土質、農作物產量情况,元朝從來沒有經歷過。我們以各地的耕地為例,由於氣候和地質結構完全不同,各地耕地分為了黑土地、沙土地、水澆地、梯田等10多個類型。
每一種類型的耕地,還分為了甲乙丙丁等類型。至於各地的農作物,分為了大豆、高粱、水稻、小麥等等。囙此,出現了五穀雜糧的說法,很多農作物,元朝根本沒有見過。最後,元朝在宋朝23路的經驗基礎上,結合金國行尚書臺的框架,進一步調整以後,推出了著名的行省制度。元朝把全國劃分為10個行省,例如甘肅行省、嶺北行省、遼陽行省等等。
每個省下轄了各個路,每個路下轄了各個州府,每個州府下轄各個縣。相當於設立了4級區劃。不過,元朝雖然設立了行省制度,奠定了行省的基本框架,但各方面的問題非常多。首先,各省的區劃不合理,地方管理難度非常大。其次,各地的結構設計粗獷,效率非常低。到了元朝統治末期,行省已經基本崩潰。
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在元朝行省的基礎模式上,根據明朝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調整了各地區劃。撤銷了路一級的區劃,形成了省、州府、縣三級區劃。這一區劃模式非常經典,先後沿用了幾百年。在此期間,還設立了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的結構模式。在明朝第三位皇帝朱棣在位時期,隨著明朝的遷都,進一步形成了南北直隸與13個省。
我國很多省份的大體區劃,基本上都是在明朝統治時期確立的,例如山東省、山西省、河南省等等。與現在的區劃相比,已經非常接近了。不過,在元明兩朝,中原王朝一直沒有在新疆設立行省和地方區劃。17世紀中期,清朝確立了自己的統治以後,進一步調整了各省的區劃。最後,形成了大清內陸18個省的具體區劃。
當年,明朝驅逐了元朝勢力以後,元朝敗退北方草原,被稱為北元政權。後來,北元政權分為了漠北蒙古、漠南蒙古、漠西蒙古各部。在清朝崛起的過程中,逐步控制了漠北蒙古和漠南蒙古。只有漠西蒙古中的準噶爾部,一直桀驁不馴,與清朝長期對抗。準噶爾部統一了漠西蒙古各部以後,還繼續向東擴張,與清朝爆發了大規模戰爭。
清朝與準噶爾部的戰爭,持續了70多年,雙方互有勝負。直到乾隆皇帝在位的中期,清朝才最終平定了準噶爾部。隨後,在新疆設立了伊犁將軍。不過,由於沒有設立行省和各級地方官員,清朝對於新疆的人口、耕地各方面的數據並不掌握。在清朝中期,依靠强大的國力支撐,這一問題並不明顯。但1840年之後,清朝開始面臨一系列的戰爭,例如鴉片戰爭、甲午戰爭等等。
西方列强凶如虎狼,染指清朝各地,例如西南、東北等地。與此同時,太平天國運動爆發。此時的清朝,已經無力顧及西北地方。中亞的浩罕國趁機佔領了新疆的大片地區,西北告急。當時,左宗棠力排眾議,在極其困難的情况下,率領大軍開始了悲壯的西征(抬棺西征)。最終,重新收復了新疆。不得不說,左宗棠的這一功績名垂青史。左宗棠的諡號為“文襄,”因為被稱為左文襄。
在此之後,為了加强對新疆各地的管理,1884年,清朝建立了新疆省,總計下轄了6個府、10個廳、3個州、21個縣。1912年,清朝滅亡以後,我國進入了軍閥混戰的階段。一轉眼到了建國初期,隨著局勢的穩定,我國進入了經濟發展、戰後重建、恢復生產的階段當時的新疆,被劃分為10個專區。
分別是:迪化專區、伊犁專區、塔城專區、阿山專區、哈密專區、焉耆專區、阿克蘇專區、喀什專區、莎車專區、和闐專區。起初,喀什專區下轄了喀什縣級市、疏附縣、疏勒縣、烏恰縣、巴楚縣、英吉沙縣、阿圖什縣、嶽普湖縣、蒲犁縣、伽師縣等地,管轄範圍很大。1954年,喀什專區下轄的烏恰縣、阿圖什縣,劃入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管理。
1955年,喀什專區等幾個專區被撤銷,併入了南疆行政公署。南疆行政公署的管轄範圍非常大,下轄了幾十個縣。在當時的交通、通訊條件下,管理難度很大。囙此,到了1956年,南疆行政公署撤銷,喀什專區等幾個專區,重新設立。與此同時,莎車專區撤銷以後,莎車縣、澤普縣、葉城縣、麥蓋提縣等4個縣,劃入了喀什專區管理。
此時,喀什專區下轄了12個縣市,分別是:喀什縣級市、疏勒縣、疏附縣、英吉沙縣、伽師縣、嶽普湖縣、巴楚縣、麥蓋提縣、莎車縣、澤普縣、葉城縣、塔什庫爾縣。60年代末期,全國所有的專區更名為地區以後,喀什專區更名為喀什地區,管轄範圍不變。喀什地區與幾個國家相鄰,地理位置非常重要。
關於我國各地區劃調整的一系列故事,還有很多。作者在以後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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