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上的浮屍!青海警方48小時破獲“3.02”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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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倆就是在這裡,把他推下去的。”3月4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德縣一處橋上警燈閃爍,一名男子抬手指向橋面的大理石欄杆下。誰也沒想到,這裡曾經發生了一起殺人案。接到報警後,青海省貴德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警察趕赴現場。3月3日淩晨,另一組辦案民警前往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某村,核查未能聯系上的男子身份資訊。3月3日上午,警方初步鎖定了嫌疑人。現時,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青海省貴德縣人民檢察院準予逮捕。

“我倆就是在這裡,把他推下去的。”3月4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德縣一處橋上警燈閃爍,一名男子抬手指向橋面的大理石欄杆下。

遠處,黃河以青山為依託,白雲縈繞其間,寬闊的河面上碧波粼粼,清澈的河水猶如一條翡翠玉帶纏繞在山川古城間,兩岸綠樹鬱鬱蔥蔥。

誰也沒想到,這裡曾經發生了一起殺人案。

無名屍體

2021年3月2日清晨,青海省貴德縣一名卡車司機像往常一樣進村拉磚。在沿黃河邊的道路行駛時,他看到距離岸邊不遠處下游的河灘上,漂著一塊黑色的物體。

“看不清楚,像是一件衣服。”司機向村警報告說。

村警趕到現場,因看不清黑色物體具體為何物,為防止物體被水流沖走,便從岸邊找了根木棍,往岸邊撥動物體。

感覺有一定重量,不像是衣物,村警在“物體”靠近岸邊五六米處終於看清,這是一具面部朝下的屍體。

接到報警後,青海省貴德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警察趕赴現場。經初步勘查發現,這是一具身高165cm至170cm,年齡50歲至60歲之間的男性屍體,身體有傷痕,有捆綁的痕迹,不排除他殺可能,死亡時間1天至2天。

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馬登軍說,屍體打撈上岸後,因沒有可以證明其身份資訊的物品,警察一邊沿著黃河兩岸尋找拋屍地點,一邊對周邊村戶走訪調查,排查近期失踪人口。同時,青海省公安廳、海南州警察局法醫和科技人員趕到事發地,開展勘查及屍體解剖工作,並對周邊市、州、縣通報屍源情况。

確認受害人身份

“經過進一步檢查發現,屍體眼部有眼疾,根據這一條線索,我們在全省範圍內核查,有4人符合這一面部特徵。通過比對,我們與其中3人取得了聯系,但有一名大通籍的單身男子聯系不上。”馬登軍說。

與此同時,辦案民警對案發上游黃河沿岸和黃河大橋上有可能的拋屍地點開展細緻排查後,終於在一處大橋中段的大理石欄杆上,發現疑似人體毛髮。經與屍體做DNA鑒定,二者結果一致,證實此處便是拋屍地點。

(辦案民警在案發現場量測和檢測)

3月3日淩晨,另一組辦案民警前往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某村,核查未能聯系上的男子身份資訊。前往男子住所,發現無人開門。向附近村民瞭解後得知,自3月2日起,大門便一直緊鎖。經過警方調查比對,確定了這家住戶韓某(化名)就是被害人。

韓某今年49歲,獨自生活,無配偶和子女,患有眼疾,長期處於接近失明的狀況,平日靠吹嗩呐掙錢。辦案人員調查瞭解,受害人的社會關係複雜,經常在鄰里的喪事上吹嗩呐,在當地小有名氣。

“韓某去過的村戶較多,有可能在價格上沒談攏從而產生衝突,這些人都可以列為嫌疑對象。”馬登軍說,按照屍體被捆綁的痕迹,辦案人員初步判斷,韓某有可能生前遭遇過脅迫。那麼,從大通到貴德作案,肯定會有運輸的車輛。

依照這條線索,偵查人員分為兩組,一組繼續在附近村民家中調查走訪,另一組開始排查可疑車輛。

可疑白色中型客車

接到協查通告,青海省貴德縣警察局網安大隊立即開展分析研判,通過查看案發當晚在大通和貴德兩地進出的車輛發現,3月2日淩晨,一輛白色中型客車活動頻繁。

“2日淩晨,一輛白色中型客車出現在大通縣某出口,3小時後進入貴德縣轄區。不久後,這輛中型客車離開貴德縣城,最後在西寧市失去活動軌跡。”網安大隊辦案民警付少敏說,在視頻裏能够看到,有兩名男性分別坐在主、副駕駛座位上。

“通過畫面我們發現,在一段時間內,副駕駛座位的人不見了,可下一個畫面又出現在副駕駛座位上。”付少敏說,這一舉動很反常,辦案人員懷疑,當時坐在副駕駛座位的人,很可能就在後排對被害人實施脅迫。

3月3日上午,警方初步鎖定了嫌疑人。經調查,兩人均為無業人員,一名為貴德縣男子,一名為大通縣男子,兩人之間有交集,且近期的消費記錄反常。

馬登軍說,因被害人家住大通縣,拋屍地點在貴德縣,警方判斷很有可能作案人員熟悉兩地的地形,兩名嫌疑人的調查結果符合這一判斷。

夜色下的殺心

3月3日晚,警方兵分兩路,分別在西寧市大通縣和西寧市區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化名)和趙某(化名),在證據面前,兩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趙某指認拋屍現場)

經警察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交代,他與被害人韓某是同鄉。有一次兩人聊天,他得知韓某吹嗩呐一年能掙好幾萬元,並且多年來有一定的積蓄,生活窘迫的張某把這事記在了心裡。

2021年年初,張某在和同樣窮困潦倒的趙某互倒苦水時,說起了眼睛有疾病、獨自居住的韓某,兩人動起了歪腦筋。

犯罪嫌疑人趙某交代,有一段時間,他借了平日給老闆打零工的中型客車,在車上準備了工具伺機作案。2月19日至25日,他多次同張某驅車到韓某家借錢無果後,兩人有了搶劫韓某財物並殺人的想法。

3月1日晚,趙某、張某準備好工具,又一次來到韓某家。在喝下半斤白酒後,韓某被哄騙至臥室睡覺。張某、趙某拿著事先準備好的工具捆綁韓某,並讓他無法出聲。一番威逼後,兩人在衣櫃中找到了韓某的身份證、銀行卡和手機。

因為密碼錯誤等原因,張某、趙某未能取出錢款,氣急敗壞的兩人準備將韓某殺害拋入黃河。行車途中,張某發現韓某有逃脫的行為,多次到後座對其毆打。因為害怕,韓某求饒說自己還有一張銀行卡。

3月2日淩晨,兩人返回韓某家中找到銀行卡和一千餘元現金後,張某、趙某立刻找到一處ATM機,取走了卡內一萬餘元錢,銷毀了染有韓某血迹的床單等物品。

拿到錢後,張某和趙某並沒有放走韓某,而是繼續驅車前往貴德,並在路邊撿了一塊重物,計畫將韓某綁在上面一起沉入黃河。到達橋上後,張某、趙某準備用鐵絲把韓某和重物捆綁在一起時,一輛汽車從橋的一側駛來,慌亂中他們將韓某和重物分別拋入黃河。

張某、趙某把從韓某處搶劫來的錢款分贓後,駕車回到西寧藏匿。趙某交代,他被公安民警抓獲時,搶劫來的大部分錢款已用來還款和網上賭博,所剩無幾。

現時,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青海省貴德縣人民檢察院準予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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