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訊(YMG全媒體記者徐睿通訊員薑波攝影報導)酒後挪車算不算酒駕?有人認為,開得不遠,當然不算。也有人認為,只要開了,就算!到底算不算酒駕呢?看完下麵這個案例便可馬上見分曉。
9月1日晚,市交警四大隊執勤警察在萊山區龍珠路附近夜查,發現一輛中型客車行迹可疑,警察當即攔停該車,對該車駕駛員檢查時發現有酒駕的嫌疑,隨即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結果為27毫克/100毫升,屬於酒後駕駛。
駕駛人交待,自己就住在這附近社區,晚上在家吃飯喝酒時,有人通知讓他挪一下車,他在喝了一瓶啤酒的狀態下,下來挪起了車,沒想到挪個車的功夫,被查酒駕。駕駛員覺得自己很無辜,只是把車挪一下,沒有把車開到大道上行駛,這也算酒後駕駛嗎?警察向其講解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只要將車駛離車的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所以酒後挪車也構成酒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人將被處以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六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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