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淩晨3時許,隴西縣警察局交警大隊接到羣衆報警:在某駕校旁邊,有人醉酒後將一輛教練車開走了。
接警後,值班警察根據報警人提供的線索在隴西縣原316線旁實驗餐廳門口查獲甘J2**4學號小型客車和該車駕駛員任某,經警察現場初查,任某涉嫌酒後駕駛。經辦案警察詢問當事人、證人及調取該車行駛途中視頻監控,最終確定任某為該車唯一駕駛人;經司法鑒定所檢驗任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平均含量為188.72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任某對酒後駕駛甘J2**4學號小型客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供認不諱。
經核查,任某系某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聘用教練員。現時,涉嫌危險駕駛罪的任某已被隴西縣警察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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