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關係證明告知承諾制”適用的範圍:親屬關係證明告知承諾制,適用於公民戶籍在青海省內,且在本省內辦理戶口登記事項時,已取得的戶口名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無法證明親屬關係,需要行政機關或其他機構出具證明的情形。對於公民已取得能够證明親屬關係證件的,公安機關戶籍服務視窗可以繼續通過核驗相關證件確認親屬關係。同時,通過“親屬關係證明告知承諾制”,羣衆在辦理相關戶籍業務時可自願選擇以書面承諾的管道提出申請,省去出具“親屬關係證明”的環節。對符合告知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法律責任的辦事羣衆,公安機關可依據羣衆簽署的《親屬關系證明告知承諾書》先行受理相關戶籍審批項目,從而减少了辦事環節、縮短了辦事時限,為羣衆辦事提供了便利。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將認真貫徹落實第二批警察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部署會議精神,扎實開展“我為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全力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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