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燕謊稱山屏街要動遷,可以提前買一批房子,之後“坐等收錢”,信以為真的閨蜜李丹給她64.4萬元買房,不久趙燕給了李丹9本公用住房租賃證。幾年過去了,房子遲遲沒動遷,而李丹査詢發現,自己手裡的9本公用住房租賃證竟然全都是假的……近日,中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投資加買房女子給了閨蜜200多萬
趙燕和李丹是好朋友,李丹穿著時髦,出手大方,趙燕非常羡慕。
2013年5月,趙燕告訴李丹,網絡炒黃金收益大,可以投資。李丹稱自己不懂炒黃金,趙燕說只要她出資,委託自己炒,穩賺不賠。李丹信以為真,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李丹在四個月的時間裏,通過支付現金、銀行轉帳等管道先後給了趙燕150多萬元,請她幫助自己炒黃金。
2014年3月份,趙燕告訴李丹,中山區山屏街要動遷,能幫助她購買這裡面積在10平方米左右的使用權房子,如果將來動遷,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給予補償,這樣就可以得到幾倍的收益。
李丹想,山屏街距離大連著名的棒棰島景區不遠,如果動遷,肯定會得到許多補償,自己一下子就成富婆了。信以為真的李丹便通過支付現金、銀行轉帳的管道給了趙燕64.4萬元,沒過幾天,趙燕便給了李丹9本公用住房租賃證。
9本“房證”全是假的
轉眼過了好幾年,李丹也沒見自己購買的九套房產動遷,便拿著公用住房租賃證到房產組織打聽,經房產組織工作人員仔細辨認,認定李丹手持的這9本公用住房租賃證竟然全是假的,李丹如五雷轟頂。
李丹委託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向公安機關報案,並要求趙燕返還自己投資炒黃金的錢和購買9套使用權房屋的錢合計200多萬元。經公安機關偵察,趙燕騙走李丹的錢既沒有炒黃金,也沒有買使用權房,而是供自己揮霍。趙燕涉嫌詐騙罪被中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
犯詐騙罪一審被判十年半
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本案。趙燕稱,炒黃金是真的,是一個面向社會的集資APP平臺,現在平臺老闆被抓,該平臺資金也被凍結了,自己的錢和李丹的錢都拿不出來了。對於9本假公用住房租賃證,不是自己辦的,自己也不知情。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趙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李丹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趙燕雖經電話傳喚歸案,但到案後未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不構成自首,對於自動歸案情節,在量刑時酌情予以考量。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趙燕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同時法院還責令趙燕返還李丹217萬餘元。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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