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畢業生辭掉高薪工作去幹這種事,剛開工一個月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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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5月初,台州市警察局路橋分局在網上巡查中發現,有人在“暗網”出售ETC公民個人資訊,數量較大。隨後,專案組赴上海集中收網,在當地網安部門的配合下,專案組在團夥租住的別墅,抓獲團夥成員劉某,通過進一步偵查,犯罪嫌疑人唐某、陳某、林某、王某、鄭某相繼落網。現時,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近日

浙江台州警方偵破一起

利用“暗網”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案件

查獲被售賣的ETC公民個人資訊數據10萬餘條

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

令人震驚的是

其中5人畢業於985名牌高校

1人名牌院校研究生在讀

部分人員原本供職高薪崗位

月入3至5萬

線索浮現,迅速偵破

2021年5月初,台州市警察局路橋分局在網上巡查中發現,有人在“暗網”出售ETC公民個人資訊,數量較大。

針對發現的線索,台州路橋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攻堅,鎖定團夥作案窩點。

隨後,專案組赴上海集中收網,在當地網安部門的配合下,專案組在團夥租住的別墅,抓獲團夥成員劉某,通過進一步偵查,犯罪嫌疑人唐某、陳某、林某、王某、鄭某相繼落網。

據犯罪嫌疑人唐某交代,他夥同英國留學同學劉某、唐某、大學校友林某、某ETC公司的同事陳某、鄭某等人,他們利用ETC公司服務器漏洞,編寫腳本非法侵入系統竊取數據。數據到手後,他們再對外出售個人資訊數據進行牟利。

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交易以虛擬幣結算,買家遍佈全國各地,原本以為一條數據能高價賣到50至100元左右的價格,剛開始一個月他們僅獲利了2000元就落網了。

現時,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原本他們是天選之子,曾是父母和老師的驕傲,如本案中的林某,年年被學校評為優秀學生,拿著特級獎學金。

高材生本應有錦繡前程,卻放弃高薪職業深陷犯罪大坑,何其可悲!

大學生被誘騙成洗錢、詐騙幫兇

類似案件不止一起。

近日,江蘇常州警方在偵辦案件中發現有多筆網絡詐騙案件錢款轉入了該市一開戶銀行卡中,而開卡者為該市一大學學生陳某。

經查,陳某名下銀行卡涉案近十起,涉案資金達三十餘萬元,其有使用銀行卡幫助詐騙嫌疑人洗錢的犯罪嫌疑。隨後,辦案民警抓獲了犯罪嫌疑人陳某,並搜查扣押了全部涉案銀行卡。

買賣、租借銀行卡涉嫌違法犯罪,陳某實名辦理銀行卡、對公帳戶,提供給犯罪分子使用。

廊坊燕郊五名大學生,租售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1年4月,該五人團夥以1000元價格慫恿並騙取他人(多數為涉世未深的在校學生)為其開辦四件套(銀行卡、手機卡、U盾、身份證影本),然後以高價出售或者出租給他人用於從事電信詐騙活動,從中非法獲利。

經偵查發現,每張涉案銀行卡轉移電信詐騙資金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

大學生陳某因為缺錢,把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賣給了不法分子,結果這些資訊被對方用於詐騙,陳某直到被警方通緝才發現自己已經成了在逃嫌疑人。

現時,陳某已主動投案自首,對曾將身份資訊販賣給不法分子實施詐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021年7月,山西太原某在校大學生張某將用自己身份證辦理的四張信用卡,以2000元的價格賣出,後因涉嫌電信詐騙而被警方刑事拘留。最終法院依法判處張某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獲有期徒刑一年。

《刑法》第253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萬萬不能因貪圖小便宜

被犯罪分子誘騙

而淪為幫兇

更不能夥同其進行詐騙犯罪

只要違法犯罪

警方都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切勿以身試法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福建共青團』,來源:學校共青團、江蘇網警、公安部網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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