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公務員考試前,都會有不少同學問我有關“父母服過刑,子女能否報考公務員”的相關問題。在社會和網絡上也都流行著各種各樣的答案,有的人斬釘截鐵地說,不能考,並且拿出來周圍某某的例子來佐證。也有人說能考,只要自己沒有服過刑就沒問題。那麼,我們應該相信哪一個答案呢?
在之前,其實我也一直堅持父母服過刑,並不影響子女考公務員普通崗位的觀點,也曾分享過多篇文章給大家分析過。甚至我還專門諮詢過當地的組織部門,得到的答覆也驗證了我的觀點。
但有的同學說不同地方,政策不一樣,所以本著為網友負責的態度,我諮詢了江蘇、山東兩省的組織部門,今天和大家分享下他們給出的答覆結果,供大家參攷。
山東省組織部、濟南組織部給出的答覆很明確,不管父母是否在服刑還是服刑結束,都不影響子女報考公務員的普通崗位,但是如果是報考警詧類、司法類,比如檢察院、法院、警察局、監獄等崗位還是會受到限制的。
同時濟南市中區人社局也答覆稱,對於報考濟南市中區的事業單位也沒有影響,但是由於事業單位都是由各個地區單獨組織,所以不確定其他地方是否會受到影響,但他認為應該也不會受到影響,不過還是建議提前諮詢下。
山東省和濟南市給出的答覆,和去年我諮詢青島組織部時給出的答覆是一致的:父母服過刑對於子女報考普通崗位沒有影響,但警詧類崗位還是會受到一定限制。
江蘇省組織部的答覆跟山東的答覆也基本一致,直系親屬服過刑,對於報考普通崗位並無限制,但對於能否報考警詧類崗位,以《2021年江蘇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和《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為准。這裡,我們也對上面兩個簡章做一個簡單的摘抄。
可以看出,在江蘇如果直系親屬正在服刑,也是不能報考警詧類崗位的,但是如果服刑結束,按照今年的政策,那是允許報考的。至於以後的政策是否允許,還得以當年的招考簡章的具體說明為准。
雖然楊柳沒有諮詢更多的省份,但是這個政策應該都是通用的。所以我的觀點是,父母或者直系親屬服過刑,是不影響你報考公務員的普通崗位的。但是如果你想要報考警詧、司法等崗位,建議在報名前撥打招考職位錶中的電話諮詢一下。
需要多說一句,父母服過刑雖然對於子女報考公務員影響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本人服過刑,那影響就非常大了。因為公務員法明確,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是禁止被錄用為公務員的。比如醉駕後被拘役,不管是一個月還是六個月,基本就失去了考公務員、事業編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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