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為規範和加强我市自然科學基金專案管理,促進基礎研究事業發展,加强科技人才培養,增强原始創新能力,新修訂的《重慶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由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並正式施行,原《重慶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實施辦法(試行)》同時廢止。《辦法》規定,財政資助單個項目最高可達200萬元,重點支持青年科研人員開展基礎科學研究。
市自然科學基金是我市科技計畫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聚焦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科學問題,支持科研人員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
此次出臺的《辦法》將市自然科學基金專案分為面上項目(含非共識項目)、重點專案、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博士後項目”)、市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市傑青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創新發展聯合基金6個項目類型,並進一步完善了多元化投入機制。比如,面上項目採取市財政經費全額資助,和鼓勵項目依託單位部分出資以“聯合資助”管道,或項目依託單位全額出資以“聯合實施”管道等多種資助模式;重點專案財政資助標準最高100萬元,鼓勵項目依託單位以“聯合資助”管道進行資助;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作為新增項目類型,旨在發揮市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主要面向區域、行業、企業的緊迫需求,引導有條件的市級部門、區縣政府、重點龍頭企業、重點園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聯合資助方共同出資設立。
《辦法》進一步突出了市自然科學基金專案人才培養功能。為了廣泛培養青年人才,市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中,資助40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作為負責人承擔項目的比例一般不低於70%。設立博士後項目,支持博士後科研人員自主開展探索性、原創性研究,每個項目財政資助最高10萬元。以培育國家高層次人才為目標,設立市傑青項目,資助標準翻了一倍,由過去的每項50萬元新增至每項最高100萬元。
對於科學基金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也作了進一步優化。比如項目實施階段减少了過程管理,對面上項目、博士後項目在實施週期內以項目依託單位自我管理為主,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在項目研究方向不變、不降低任務書名額的前提下,專案負責人可自主調整研究方案和技術路線,賦予科研人員更大技術路線決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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