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資助開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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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通知》要求,2021年9月15日前,在校生創業項目向本校就業指導部門提出資助申請;畢業生創業項目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資助申請;優秀就業項目和創業大賽獲獎專案向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資助申請。

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委發佈《關於建立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的通知》和《關於印發〈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資助專案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明確2021年度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開始申報的相關事項,審定通過的項目可獲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資金資助。

按照《通知》要求,2021年9月15日前,在校生創業項目(含在高校眾創空間中注册的畢業生項目)向本校就業指導部門提出資助申請;畢業生創業項目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資助申請;優秀就業項目和創業大賽獲獎專案向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資助申請。

“在資助等次、數量及標準方面,大學生創業項目分為三個等次。”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第一等次,不超過10個,每個資助6萬元;第二等次,不超過20個,每個資助4萬元;第三等次,不超過30個,每個資助2萬元。創業大賽獲獎專案根據2021年天津市‘海河英才’創業大賽方案設定的獎項等次及獎勵金額確定。”

《通知》提出,大學生創業項目應同時具備: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書時間為准)的高校畢業生、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坐落在我市的部屬院校和河北工業大學)在校生;在津創辦的企業登記註冊滿2年(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册日期為准),不滿5年;在職職工不少於5人,用工穩定,無裁員情况。

優秀就業項目應同時具備:在我市登記註冊滿3年,近3年(自然年)吸納畢業2年內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不低於20人的企業;用工穩定,近3年裁員率低於5%或不超過30人,申報時高校畢業生離職率不高於30%。

标签: 創業 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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