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官員與多名女子保持不正當關係,受賄嚴重,深析貪腐根源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不斷加大對貪腐官員的懲治力度。對於這類官員,國家絕不會有一絲留情。
縱覽官員落馬案件,其實都離不開權、錢、色。
黨一直要求官員,為政要公、為官要廉,但是在誘惑面前,部分官員,心理防線卻顯得極為薄弱,被外來的誘惑輕易地擊破,走上一條違法之路。
據媒體報導,湖南懷化市原市委書記、衡陽市原市委書記李億龍,因其在職期間大搞“土地賣光、財政花光、看上的女人玩光、項目上光”,所以,李億龍被稱為“四光書記”。但是這樣的惡劣行為與稱呼,玷污了著名的科學家李四光先生,於是,一些資料也稱其為“三光”。
在案件梳理中可以發現,官員的貪腐,往往也與家屬的不制止,甚至家人一同受賄有關。
2001年後,李億龍擔任市縣級的領導幹部,在懷化、衡陽任職的期間內,收受巨額賄金近500萬元。而李億龍不僅自己受賄,親屬也在這一期間內大肆受賄,其中黃金就收了40餘斤、字畫近百幅、高檔酒水500多瓶,而這些東西,折算下來,金額高達3850餘萬元。
李億龍自述,自己在擔任瀏陽市書記後,對於別人的行賄,自己不但不制止,反而對送少了賄賂的人不滿意。他說道,自己認為送錢送得少人,難成大器。而送的多的,就是有前途。調查發現,李億龍為了能够安放這些東西,還去借了一套住宅,用以專門存放。令人吃驚的是,他家裡的保姆,都順手牽羊,拿走了100多萬的財物。
貪,李億龍占了,色,李億龍也占了。
李億龍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的關係。他說道,只要是自己看上的女人,就不能逃脫。其在婚後,長期與楊某、湯某某保持著出軌關係。在李億龍的妻子去世後,其更加肆無忌憚。
在工作中,李億龍也是大權獨攬,搞一言堂,大肆買官賣官,甚至在會議中,當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的面,責備不聽自己話的市委組織部長,揚言要解散組織部。
在落馬後,李億龍回憶往事,表示悔不當初,只希望自己餘生,能够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最終,法庭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
作為國家的官員,如果能够在誘惑面前,秉持初心,相信也不會出現腐化現象。如果不能够堅定黨的理念,只在意自己的蠅頭小利,那麼,李億龍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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