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吉林綠園跨區填埋24萬噸垃圾致地下水菌落超標119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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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6日,生態環境部對外通報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典型案例。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24萬餘噸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違法填埋在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的取土坑,嚴重威脅地下水安全。

封面新聞記者代睿

9月6日,生態環境部對外通報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典型案例。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24萬餘噸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違法填埋在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的取土坑,嚴重威脅地下水安全。

督察組指出,長春市都市管理局在調查處理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羣衆信訪舉報中敷衍應對,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配合調查過程中出具垃圾類別虛假證明,導致相關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决,環境隱患日益突出。

據介紹,長春市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於2018年7月停產。該機磚廠長期生產取土形成一個較大的取土坑,占地面積約8萬平方米,總容積約30萬立方米。自2017年7月以來,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違法向取土坑內傾倒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造成該區域地下積水污染嚴重,同時也對周邊地下水安全造成威脅,羣衆反映強烈。

督察發現,2017年7月,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土地使用權人分兩次簽訂共兩年的取土坑租賃協定,協議約定利用取土坑填埋建築垃圾。協定簽訂後,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未經任何審批、未做任何地質評估、未採取任何防滲處理等措施情况下,陸續從綠園區將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跨區轉移至農安縣,並填入磚廠取土坑內,持續違法填埋至2018年11月,合計填埋垃圾24萬餘噸。

2018年4月以來,周邊居民多次舉報該問題。2021年4月,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附近居民向生態環境部舉報反映“磚廠原取土坑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造成周圍環境及燒鍋鎮自來水水源地嚴重污染”問題。6月1日,生態環境部組織現場督察發現,取土坑已經填平,上面覆蓋了大量黃土。督察組現場對垃圾坑隨機選取了4個點比特進行挖掘,發現上層0.5米左右為黃土和建築垃圾混合物,往下則填埋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混合物,最深的垃圾填埋厚度達8米之多,坑內垃圾及受到嚴重污染的地下水顏色黝黑、异味濃烈。督察組同時還對坑內地下水進行採樣監測。第二輪督察進駐後,羣衆再次對該問題進行信訪舉報。督察組於8月28日現場督察,新選取2個點比特挖掘4米深左右,再次對坑內地下水採樣監測。兩次監測結果均顯示,坑內地下水多項指標嚴重超標,其中菌落總數最高達120000個細菌群落/毫升,超地下水Ⅲ類標準限值1199倍;化學需氧量濃度最高達3920毫克/昇,糞大腸菌群最高達5000個/昇。

督察發現,2018年11月,在對吉林省開展第一輪督察“回頭看”期間,已經有群眾舉報反映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取土坑填埋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問題。農安縣政府在接到督察組轉辦的羣衆信訪舉報問題後,未經認真調查即認定該問題不屬實,僅責成農安縣燒鍋鎮政府會同縣國土、環保等相關部門,督促土地使用者平整土地覆蓋土層,恢復原地貌。長春市對該問題提級辦理後,原綠園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向長春市都市管理局出具“此處只用於建築垃圾、建築殘土回填,不存在生活垃圾”的虛假證明,試圖蒙混過關,長春市都市管理局等部門在未進行認真覆核的情况下,就要求農安縣對該問題予以銷號處理。

督察組指出,長春市在調查核實信訪過程中不嚴不實,工作走過場,敷衍應對。綠園區違法填埋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農安縣在接到多次舉報後,未認真核查,導致有關問題長期未得到解决,環境隱患日益突出。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况,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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