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檢察院楊淑萍檢察長帶頭履行司法責任出庭支持公訴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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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2日,海南州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孫某某、王某某搶劫、故意殺人一案在貴德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海南州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淑萍出庭支持公訴。該案向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後,楊淑萍指導製作了詳盡的出庭預案,為出庭支持公訴做了充分準備。檢察長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有效發揮了以上帶下、示範引領作用。

9月2日,海南州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孫某某、王某某搶劫、故意殺人一案在貴德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海南州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淑萍出庭支持公訴。

2021年春節期間,被告人孫某某、王某某在西寧市海湖新區廣場等處尋找搶劫對象未果,便確定了身為盲人的被害人侯某某,二被告人連續向被害人借錢沒借到後,即合謀搶劫並殺害被害人,2021年2月27日、28日二被告人先後到被害人家中實施犯罪均未得逞,3月1日再次來到被害人家中,趁被害人準備上床睡覺之際,被告人王某某將其雙手拉到背後壓在炕上,被告人孫某某用事先準備好的透明膠帶在被害人口鼻部至頸部及雙手順時針纏繞,致使被害人不能呼喊、無法反抗,被迫交出銀行卡,之後因未能從銀行卡中取到錢,由被告人孫某某駕車將被害人拉至貴德,欲捆綁後扔進黃河,途中被告人王某某對被害人進行毆打,被害人因害怕再次交出銀行卡,二人搶得11550元及兩部手機後,便毫不猶豫二次將被害人拉到貴德縣阿什貢大橋扔進黃河,銷毀作案工具和證據,並分贓後揮霍。

案件移送海南州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楊淑萍仔細審閱案卷資料、訊問被告人,並就關鍵事實和證據向偵查機關提出補充偵查的建議,完善全案證據體系。該案向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後,楊淑萍指導製作了詳盡的出庭預案,為出庭支持公訴做了充分準備。

法庭調查階段,楊淑萍宣讀了起訴書,就犯意產生、案發經過等有針對性地對二被告人展開訊問,當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鑒定意見等大量證據,舉證質證環節詳略得當,全面指控二被告人構成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法庭辯論階段,楊淑萍圍繞行為定性、量刑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二被告人認罪態度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認為,二被告人使用暴力、脅迫等方法入戶搶劫被害人財物後為掩蓋罪行,將被害人扔進黃河使其溺亡,非法剝奪殘疾人生命,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大,二被告人雖然存在認罪認罰和立功情節,但二人的惡劣行徑不嚴懲不足以維護當前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不足以維護法律威嚴,不足以使公平正義得到彰顯,理應對二被告人從重處罰。庭審後,合議庭經過評議,全部採納量刑建議,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某死刑、王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檢察長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有效發揮了以上帶下、示範引領作用。海南州檢察院將在今後工作中繼續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相關要求,突出以司法辦案為中心的檢察理念,帶動員額檢察官更好履行司法辦案職責,提升司法能力和辦案質效,為建設更高水准法治海南、平安海南、秀美海南,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來源:海南州檢察院

製作:王占婷

校對:李輝

稽核:馬會平

(2021年第5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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