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黑龍江鶴崗礦務局選煤廠廠長,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龍煤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等職的於鐵義,是一個副廳級國企領導,因受賄3億多元,2016年10月21日被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終身監禁。這是當時法院認定的全國受賄案件中金額最高者,被稱為“新中國第一貪”。
於鐵義擔任黑龍江鶴崗礦務局選煤廠廠長時,力推“三項制度”改革,調動了職工生產積極性,該廠1996年和1997年主要經濟技術名額連創歷史最好水準。
企業先後被煤炭部評為質量標準化選煤廠、現代化選煤廠、煤炭工業優秀企業“金石獎”;被黑龍江省政府授予文明單位榜樣、出口創匯先進單位、“用戶滿意”組織等榮譽稱號;被鶴崗市譽為“財稅支柱、煤海明珠”。
後來,他調任龍煤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該企業是經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準予,在重組雞西、鶴崗、雙鴨山、七台河四個重點煤礦優良資產的基礎上組建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在企業,於鐵義獨斷專行,大肆斂財。他擁有包括幾百萬的賓利和上千萬的勞斯萊斯等幾十輛豪車。
據媒體報導,於鐵義在三亞、大連等全國各地購買別墅等房子58套。於鐵義一家揮金如土,他女兒佩戴的一條項鍊價值118萬元。於鐵義家中有幾十塊世界名表,十幾萬、幾十萬鑽戒有幾十個。
於鐵義也是個整“黑資料”高手。他編造事實,向中紀委和黑龍江省紀委舉報他人。幾年來,十幾比特領導、同僚、部下被他惡意舉報。
2013年3月29日,於鐵義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此案經指定管轄,由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向林區中院提起公訴。
林區中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間,於鐵義利用擔任龍煤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便利,為20餘家供應商提供新增訂單和採購數量、提高採購價格、及時支付貨款等說明,以收取銷售產品代理費、諮詢費、購買車輛、投資入股等名義索取、受賄3.06億餘元。
2016年10月21日,於鐵義被林區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終身監禁。他成為繼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後,又一名被判終身監禁的國家工作人員。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