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鄉村振興局獲悉,為加强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確保扶貧項目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持續發揮效益,省鄉村振興局、省委農辦、省財政廳聯合出臺《關於加强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全面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實施的扶貧項目,摸清我省扶貧項目資產底數,在科學認定分類、依法依規確權的基礎上,納入相應資產管理體系,落實後續管理和監督責任,形成“縣級統管、行業監管、鄉村首長、農戶協管”的分級定責管理模式,確保項目資產穩定良性運轉、經營性資產不流失或不被侵佔、公益性資產持續發揮作用。
扶貧項目資產,是指黨的十八大以來使用各級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社會捐贈和對口幫扶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我省對認定的扶貧項目資產分為經營性資產、公益性資產和到戶類資產三種類型,分別建立縣級扶貧項目資產台賬、行業部門分類台賬和鄉村明細台賬。
在確權登記方面,我省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按照“誰首長、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扶貧項目資產形成過程和資金構成,從實際出發,本著有利於扶貧項目資產管理、有利於發揮資產效益的原則,在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國有資產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及行業管理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合理劃分資產所屬層級,確定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監管權等主體及權責,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扶貧項目資產確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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