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印發《重慶市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在保障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的基礎上,新增“低保邊緣家庭”,進一步推進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辦法》從認定條件、認定程式、日常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對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進行了規範。根據《辦法》,低保邊緣家庭主要是指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產、家庭消費支出狀況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未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範圍的低收入家庭。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介紹,在全面開展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的同時,將同步建立我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資訊平臺,借助現有社會救助綜合資訊平臺,梳理集成已有的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等資訊數據,形成重慶市低收入人口資料庫,通過資訊共用、數據比對等管道,為相關部門、社會組織開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進行常態化救助幫扶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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