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延后兩天交房租,房東卻趕她出門,女子:總共5100,一分都不退

湖南 75℃ 0
摘要:近日,湖南一比特女子向記者求助稱:因為實習期比較忙,自己晚交了兩天房租,不料房東卻扣了自己的押金和房租總共5100元,還換了門上的密碼鎖,強制要求自己從房間搬出去,並找出了各種理由不願退回這筆錢,明明自己只是輕度違約,房東這樣的處理管道也太不講道理了。

女子延后兩天交房租,房東卻趕她出門,女子:總共5100,一分都不退

近日,湖南一比特女子向記者求助稱:因為實習期比較忙,自己晚交了兩天房租,不料房東卻扣了自己的押金和房租總共5100元,還換了門上的密碼鎖,強制要求自己從房間搬出去,並找出了各種理由不願退回這筆錢,明明自己只是輕度違約,房東這樣的處理管道也太不講道理了。

據瞭解,當時房東在交房租前兩天就曾給女子發過消息,但女子一直都沒有回復,囙此房東便在交租當日將房子交給了仲介。女子在交租日兩天后,給房東發了3400元房租,但房東收錢後,卻沒有任何表示,直到第二天晚上才要求女子搬離房子,並稱房子已經轉租給了別人,怪就怪在是她先違約的,並且是惡意違約。

房東告訴記者:當時她曾給女子打過電話,但女子只說她要繼續租,就沒有任何下文,直到仲介將房子已經出租後,女子才交了房租。並且按照契约來說,女子的行為就是惡意拖欠房租,並且女子還在房間牆壁上,打上了螺絲釘,對新裝修的房子造成了損壞,囙此需要女子補償維修費。

聽到房東這樣的說法,女子感覺到非常委屈。她表示只在房間牆壁上打了兩個螺絲釘,就安裝了一臺投影儀而已,現在房東說對房間結構造成了損壞,這擺明就是不想退錢找出的藉口,就算扣錢,也只能扣1700的押金,應該將3400元的房租退還,不能只因為拖了兩天就連交的房租也不給了。

面對著女子要求退回3400元的要求,房東卻稱這筆錢並不能算女子交的房租,而應該算在驗房費用,1700的押金已經扣掉了水電費,不過要是扣除水電費用後,剩下的押金將會退還給女子,並且這其中還要算上因為這件事,給她造成的經濟損失,這些都要計算在內。現時,雙方針對此事還在進行協商。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

标签: 房東 房租 湖南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