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野離離
01
都說當代農村光棍娶妻難,尤其是經濟條件不怎麼好,年紀又大,無一技之長,長得也不咋地,娶老婆更是難上加難。
“妻荒”已經成了很多農村的普遍現象。
就算條件還過得去,能娶上媳婦兒的也要被扒半層皮,不僅要拿出天價彩禮,還得在城裡買房,還要買車,就這樣,還有很多女孩不願意嫁呢。
若要是有女人想踏實跟他們過日子,生兒育女,這可是求不來的幸運。
但現實中也不乏一些男人在擁有時不珍惜,失去後才才追悔莫及,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當婆媳出現衝突時,他不分清白就站他媽一邊。
當家務育兒都積壓在女人身上的時候,他不體諒,反而指責矯情。
當孩子成長需要他陪伴時,他玩起了失踪。
這大概也是很多女性越來越不想結婚,入了這種婚姻的坑後,越來越堅决地要離婚的原因吧。
在深圳的某個街頭,有一個看上去40幾歲的男子,帶著一個10歲左右的男孩在求助。
他手裡拿著一塊用紙殼做的牌子,是尋妻啟示。
他說他是河南人,姓馬,妻子跟他已經生活了14年,並且育有三個子女,大女兒如今已經13歲了,跟她一般高。
但是來了一個多月,他始終沒找到妻子,於是就想出了這一出。
一個月後,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終於看到了妻子,但是妻子林芳對他非常的冷漠。
她只是帶著兒子去了住處,跟他單獨呆了一會兒。
第二天在兒子帶領下找到了妻子的住所,但令他感到驚訝的是,推開門看見有一個光著上身的男人,跟妻子都坐在床上。
林芳跟外人介紹說是她的男朋友。
但這樣一來事情就複雜了,她走之前並沒有跟馬建國離婚,這樣就算出軌了?
但林芳說,她跟馬某並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不算是夫妻。
02
她說她無名無份地跟著這個男人生活了14年,但對方不但不珍惜,反而經常對她拳打脚踢,實施家暴。
這麼多年,林芳捨不得孩子一直忍,馬某就更加肆無忌憚。
在忍無可忍之下,林芳離開了那個河南的農村,隻身一人來到深圳打工,就為了逃避那個噩夢般的家。
談到感情,林芳說這麼多年來根本沒有感情。
當初她因為被人下了藥,後來被收廢品的馬某撿到,不過如今林芳認為,當初很可能就是馬某下的藥,但苦於沒證據。
就這樣,林芳被馬某帶回了河南農村老家,清醒後的她多次要求回廣西老家,但被馬某封锁了。
這之後生兒育女,孩子一個一個地出生,林芳也就沒再動過回老家的心思。
生活的不幸,有委屈也找不到人訴說,但她依舊想回老家看看,出來了這麼多年,都未曾見過家裡人一面。
就在兩人生活的第十個年頭,林芳要求馬某跟她一起回廣西老家,順便拿戶口把結婚證給扯了。
但馬某不同意,原因居然是嫌路費太貴。
及至於此,林芳對這個男人完全死了心。
一個不想跟她結婚,卻享受她的青春和她的付出,卻根本不想付出哪怕一點點。
當林芳一個人回家的時候,她遭受了很多異樣的眼光和非議。
林芳無從解釋,她只恨這十幾年的青春喂了狗,這也是為何她為何14年後毅然决然地决定離開這個自私薄凉的男人。
離開那個所謂的家,拋開一拋,拋開一切。
03
反觀馬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自己對妻子多好,責駡妻子那麼狠心拋夫弃子,不管不顧就一走了之。
等到看到妻子真的去意已决,馬某開始慫了,他跟妻子道歉,甚至跪下來祈求她回來。
還勸林芳再熬幾年,把孩子帶大一些,到時候如果想出來,就把孩子一起帶出來,這樣也比現在孤身一人在外漂泊好。
且不說根本沒邏輯,整個聽下來,讓人感覺除了自私自利,只為自己考慮,想榨取林芳最後一滴血,將孩子捆住妻子之外,沒看到他的一點歉意。
到現在,他都還在幻想以往當老爺的日子。
這不僅僅是自私,而是骨子裡的壞,是人品不行,是根本出現了問題。
好在最後林芳覺醒了,她不為所動。
錯付了14年,用14年血和淚的教訓,終於看清了這一切。
對一個人而言,這代價有點大。
但是對於林芳來講,最後能過自己想要的生活,能有自由選擇權,以及能跟相愛的人一起度過餘生,就一切都值得當然。
這其中,受傷最大的還是三個孩子,而林芳也願意帶一個孩子在身邊。
這已經是她能做到的最好的份上。
這裡想感慨一下:只有自己醒來才是人生的破曉。
送給林芳,祝願她餘生精彩,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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