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藥品零售企業驗收新規今起實施

辽宁 58℃ 0
摘要:瀋陽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新版《沈陽市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細則》,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9月1日起,全市零售藥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核發、換證和變更均適用此實施細則。

瀋陽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新版《沈陽市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實施細則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最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瀋陽市實際,經現場調研、召開企業代表座談會、政務網站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等環節製定。9月1日起,全市零售藥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核發、換證和變更均適用此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對零售藥店分類、機构與人員、設施與設備、陳列與儲存、制度與管理等進行了詳細和明確的規定。實施後將進一步推動全市零售藥店管理規範化、科學化,對零售藥店的准入、服務、監管以及業態發展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9月1日新版實施細則實施後,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緊盯實施效果,加强新版實施細則的政策解讀和效果評估,深入瞭解企業和消費者的需求,推動藥品零售企業合理佈局、健康發展。同時嚴格監督檢查,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强化風險管控和事中事後監管,保障百姓用藥安全、有效、可及。

新聞延展

准入方面

將零售藥店營業場所的房產内容由“自有或租用的具有合法證明”調整為“自有或租用的商用建築”,設定兩年過渡期,逐步取消在民宅等非商業規劃用途房產中開設零售藥店。統一城鄉准入標準,取消對縣以上、縣以下藥店的劃定標準,調整為全市零售藥店執行統一准入標準。

服務方面

實施“一業一證”審批。真正落實簡政放權政策,將藥品零售企業涉及的藥品、醫療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等多個需單獨辦理的許可、備案事項,調整為一次申請、一同核查、一併審批的“一業一證”審批模式,降低藥品零售企業准營的制度成本。

 監管方面

實行零售藥店分級分類監管。將零售藥店按經營藥品種類的風險等級,由低至高劃分為三類藥店。按照藥品經營範圍執行不同的營業面積、藥學科技人員配備監管標準,並在日常監管中按照風險等級實現靶向監管,使百姓的購藥更加放心。

支持企業發展方面

鼓勵藥品零售企業連鎖經營。規定實行統一企業標誌、統一管理制度、統一電腦系統、統一人員培訓、統一採購配送、統一票據管理、統一藥學服務標準的藥品連鎖企業門店,根據經營藥品儲存實際需求可適當降低營業面積。允許藥品連鎖門店在經營地址設立自動售藥機,銷售乙類非處方藥,滿足百姓24小時購藥需求。

标签: 藥品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