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十二條措施推動農業機械化高品質發展
到2025年底全省農機總動力達620萬千瓦
本報訊(記者 傅人意)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昇級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結合鄉村振興和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加快推進我省農業機械化高品質發展。
《措施》指出,加大農機惠農政策的實施力度。推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擴面提質增效,重點向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特色產業發展急需的新機具以及智慧、複式、高端農機具傾斜,將測算比例從30%提高到35%,或實行累加補貼;製定《海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禽畜和水產養殖所需機具及電動割膠刀等熱作特色農機逐步納入補貼範圍;探索補貼申請、核驗、兌付全流程線上辦理新模式,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與監管信息化科技集成應用;探索開展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創新補貼資金使用管道,實施工作補貼、貸款貼息等管道,提升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購機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農機總動力達到620萬千瓦。
此外,其他具體措施包括:推進種植區域宜機化改造;推進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提升熱帶特色經濟作物收穫與加工機械化水准;加强畜禽、水產養殖機械化科技與裝備的推廣應用;推廣秸稈機械化綜合處理科技與裝備;加快建設智慧農機管理平臺;强化農機安全生產;提升農機社會化服務水平;推動我省農機企業轉型與科技陞級;培育熱帶特色農機技術攻關和推廣團隊等。
《措施》要求,力爭2025年底,建設水稻全程機械化示範縣2—3個,全省水稻全程機械化率達到75%。製定我省“變型耕耘機”管理措施,對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標準和達到報廢條件的車輛進行整改清理,確保逐年减量,確保2025年前完成清零工作任務。服務國家“南繁矽谷”建設規劃,創建南繁農業機械研發、推廣、應用及服務聯盟,研製南繁育制種專用農機,為南繁組織“社區育種”等特色農藝提供全方位機械化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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