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立法加强校園安全管理學校應設立欺淩舉報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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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議稿》提到,學校應成立學生欺淩綜合治理委員會,設立學生欺淩舉報專線;同時,不得公開發佈學生的考試成績及排名。

正值開學季,校園安全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領域。8月30日,廣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廣州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修改建議稿)》(下稱《建議稿》)。《建議稿》提到,學校應成立學生欺淩綜合治理委員會,設立學生欺淩舉報專線;同時,不得公開發佈學生的考試成績及排名。

學生欺淩事件嚴重威脅校園安全,而防治難點在於“發現難”。《建議稿》規定,學校應當製定學生欺淩防治制度,並成立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德育主任、安全主任、教職工代表、家長委員會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的學生欺淩綜合治理委員會,對學生欺淩事件進行認定和處置。高中階段教育的學校學生欺淩綜合治理委員會應當新增學生代表。

同時,學校應當設定、公佈舉報專線,鼓勵受害者、目擊者、知情者舉報學生欺淩線索,並採取措施保護相關學生的隱私及在校人身安全。

在資訊管理上,《建議稿》明確,學校應當妥善保管日常教學和管理中獲得的教職工、學生及其監護人的個人資訊,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生物識別資訊、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踪資訊等,不得洩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協力廠商提供。

其中特別提到,學生的考試成績及排名屬於個人資訊,不得公開發佈。學校應當以適當的管道告知學生及其監護人。

标签: 學校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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