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儀說法#
整個判决看完,也沒看懂小麗為什麼要假裝懷孕欺騙阿豪去自殺,如果從標題上來看,小麗可能真的是以帶著孩子自殺來考驗情夫阿豪對自己的忠誠,結果表明阿豪對小麗是真愛,但這種考驗的代價也太大了。
小麗稱自己確實懷孕,但在阿豪死後就去墮了胎,而法院調查表明沒有證據能够證明小麗懷孕,也就是說連懷孕這個事情,小麗也是在欺騙阿豪。家屬以小麗和阿豪相約自殺為由起訴小麗賠償26萬。
先要說明相約自殺的法律責任承擔問題,不管小麗真是要自殺還是欺騙阿豪自殺,小麗都不構成刑事犯罪。自殺是行為人對自己生命的放弃,法律允許這種行為,即便小麗真的與阿豪一起自殺,結果小麗沒死,只要她在阿豪自殺中沒有提供幫助或者輔助行為,這樣的死亡結果就只能由阿豪承擔。
因為小麗相約自殺的行為對阿豪自殺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阿豪即便是醉酒狀態,作為有控制能力的成年人也需要明白自己行為的後果,
既然小麗對阿豪的死沒有因果關係,但法院為何還是判决小麗賠償4萬多呢?這是從小麗的過錯角度出發,小麗與阿豪是情人,而且多次當面挑釁阿豪母親,出言不遜,嚴重破壞社會公序良俗,又假裝懷孕以此來考驗情人對自己的的真愛程度。
隱瞞已婚事實、欺騙懷有阿豪孩子要自殺考驗男友等行為表明小麗對阿豪的死存在一定過錯,囙此適當承擔了4萬多元的損失。
你看女人是不是很可怕?細思極恐!
歡迎關注@王法儀,一起從熱點事件中感受法律。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