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狗食人”案:主人囂張過後被捕,被槍斃前還曾演過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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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之性也善惡混,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其惡則為惡人。“虎豹不相食,哀哉人食人。”在寧夏,就發生過一則“狗食人”案件,數條大狗蜂擁而至,啃食屍骨。這個狗的主人被槍斃前還曾演過電影。此人名叫程鵬,1962年出生。有時候把程鵬惹急了,他還會把老師暴打一頓。搶了幾次之後,在20歲那一年,他被公安機關抓捕,判了他兩年有期徒刑。1995年的1月16日,程鵬被依法逮捕,接受審訊,他所犯的罪惡終於被一一揭開。

前言

人之性也善惡混,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其惡則為惡人。

人之初,性本善,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做人就應當有道德底線,但大千世界,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心存善意,人性的黑暗常讓人無法想像。“虎豹不相食,哀哉人食人。”一個人內心陰暗起來,做出來的事堪稱慘無人道。在寧夏,就發生過一則“狗食人”案件,數條大狗蜂擁而至,啃食屍骨。這個狗的主人被槍斃前還曾演過電影。

父母溺愛,走上歧路

此人名叫程鵬,1962年出生。他的家庭條件不錯,父親是當地有名的高官,從小程鵬就驕橫跋扈,在父母的過度溺愛下,不僅沒有成長為父母想要的優秀樣子,反而變得愈加暴戾乖張。程鵬仗著自己的父親有身份有地位,從來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裡。即使在學校裏,他也從來都看不起別人,即使老師三番五次勸阻他依然沒有效果。有時候把程鵬惹急了,他還會把老師暴打一頓。由於屢教不改,學校就給予了他開除處理。

被學校開除以後,他的父母也十分頭疼這個不聽話的兒子,但也拿他毫無辦法。程鵬雖然從來不缺零花錢,但他仍然喜歡偷東西和搶劫,即使搶來的東西也從來不用。搶了幾次之後,在20歲那一年,他被公安機關抓捕,判了他兩年有期徒刑。

本來程鵬以為父親給他打點一下關係,他就能安然無恙地出來,但這一次父親卻沒有像以往保護他,而是聽憑公安機關處置,也是希望他能够長長記性。可是程鵬非但沒有理解父親的一番苦心,反而把氣撒在了父母頭上,認為父母放弃了他。兩年以後他出獄了,但對父母的痛恨卻沒有停止。他來到了銀川,住在了父母為他置辦的獨門別院。而父母給他找的工作他也從來不去,只是四處遊蕩,和當地的地痞流氓沒什麼兩樣。從惡如崩

程鵬在家裡養了二三十條大狗,這些大狗非常兇悍,當地人對程鵬十分忌憚。1988年,程鵬獨自乘車回家,在火車上認識了一個穿著奇裝異服的嘻哈女。程鵬見狀十分心動,和對方聊了一會,當得知對方也要去銀川以後,當即慷慨地表示,他在當地有車有房,可以給嘻哈女提供方便,並且邀請對方到家中做客。

嘻哈女心領神會,應邀去往他的家中。兩個人後來就頻頻約會,但是過了幾次程鵬就厭煩了女方,想把她甩掉,但是嘻哈女一直黏著他,程鵬終於受不了了。一天夜裡,程鵬拿著一條繩子就套在了嘻哈女的脖子上,直接把她殺害。程鵬擔心事情暴露,便把屍體肢解,把肉塊投喂給了他養的大狗。帶狗參演電影

1993年,有一個電影劇組要來此地取景,想在當地尋找適合參演電影的大狗。一開始導演試了好幾條都不滿意,看到程鵬前來的幾條大狗體格健碩,當即拍板定了下來,甚至給程鵬也在電影裏安排了一個小角色。程鵬十分開心,到處炫耀,說自己成了大明星,而這幾條曾經在電影裏參演過的狗,誰又能想到它們曾以人肉為食。

囂張過後,終落法網

在這之後,程鵬更加肆無忌憚,每當他看上一個女人就會把對方拐騙到自己家中,玩了一段時間就膩了,擺脫的管道就是直接把這些女人殺害,把屍體喂狗。除此之外,他也害過其他人。有一次他聽朋友說自己的領導不好,就直接打死了那個領導,還綁架了領導的司機,殺了以後,分屍扔給狗,而他對自己的人,下手也同樣無情。有段時間,他和同學一起合夥做生意,賺了錢以後,非但沒有和對方平分,反而選擇了殺人滅口,獨吞財務。短短幾年時間裏,他也犯下了太多的罪。

善惡報應,如影隨形。有一次在他接連殺害6個人之後,囂張地把被害者的BB機掛在腰間四處閒逛,他的暴力行徑也終於被公安機關抓到了把柄。1995年的1月16日,程鵬被依法逮捕,接受審訊,他所犯的罪惡終於被一一揭開。讓他自己的話來說,他其實跟這些人並沒有深仇大恨,但他就是喜歡以極端手段殺人,他囂張的氣焰讓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而他也終於伏法,被判處槍斃。結語

不得不說,他之所以有如此扭曲的心理,與他少時家庭對他的忽視不無關聯。但凡他的父母能够耐心教導他、指引他,也不至於讓他一步一步墮落之此,直至葬身於無底的罪惡深淵。

參考文獻:《傷時二首》

《馮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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