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娜(化名)今年36歲,黑龍江虎林市人,和46歲的丈夫李偉(化名)一起住在哈爾濱五常市。
今年4月2日晚上七點半,周娜(化名)和丈夫李偉(化名)正在家裡爭吵。爭吵中,李偉一直在罵周莎。周娜氣不過,遂從廚房拿來了擀麵杖,照著李偉臉部、腿部擊打過去。直到李偉不再罵她,周娜才停手。
次日淩晨零點30分,周莎起床,準備去上班,卻發現丈夫李偉倒地不起,已經身亡。
當天,周娜因涉嫌故意傷害被五常市警察局刑事拘留。
根據法醫的鑒定結果,李偉系鈍性物體作用與雙下肢,致左脛動脈斷裂,雙下肢皮下組織及肌肉大量出血,導致大量失血而死亡。
4月15日,周娜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準予逮捕。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娜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檢察院起訴書,周娜認罪認罰,現時正羈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等待法院審判。
武漢晨報實習記者薑睿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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