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廳高官丁仁仁落馬:亦官亦商還自稱“江湖老大”,戴名表收百萬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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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這位最終落馬的高管就是時任浙江省公安廳警務科技二級總監的丁仁仁。2021年7月8日,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丁仁仁涉嫌貪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丁仁仁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丁仁仁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並上繳。

他曾經是浙江省公安廳最年輕的科級幹部,本應忠誠履職,卻逐漸喪失初心,他曾經懷揣從警夢想一腔熱血,卻迷失在不法商人的“糖衣炮彈”下。這位最終落馬的高管就是時任浙江省公安廳警務科技二級總監的丁仁仁。

丁仁仁在懺悔書中寫道:當警詧是我從小的夢想,我毫不猶豫地填報了警察學校,並順利地被錄取,帶著激動和自豪,開始了我們從警生涯,畢業後,我幸運地被分配到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我暗暗發誓,一定要做一名優秀的刑警。

警校畢業入職後,丁仁仁很快得到了同事的認可和組織的信任,但隨著職務的提升,他廉潔自律的防線日漸崩塌。2001年,時任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的丁仁仁分管戶籍、流動人口管理的工作。

也正是在這一年,丁仁仁的“做優秀的警詧”的信念開始崩塌,當時他看中了杭州某樓盤的一處價值100多萬元的高檔住宅,但當時的他年收入還不到10萬,這套房對他來說還有些“距離”。

這時“機會”來了,溫州某新技術公司老闆劉某前來商談暫住人口管理系統和新版暫住證的推廣應用。這個項目體量大收益高,你有需求我有權力,丁仁仁便向劉某開了口。

在此後20年裏,丁仁仁把組織賦予他的職權當作了謀取私利的資源,大搞圈錢交易,崗位轉到哪裡違法違紀的事就幹到哪裡。

2014年至2015年,丁仁仁給有違法經營行為的某公司開了後門,代價是該公司老闆為其支付某高檔樓盤排屋裝修費185.1萬元,2017年1月,付某某又為其購買了一套位於海南的價值154萬餘元的房產。

丁仁仁一次次向管理服務物件伸手要錢,來滿足自己的衣食住行都要比別人好的虛榮的攀比心理,還收過汽車、名表等禮物。但別人送的房子再豪華再舒服,他根本還沒來得及住上,就已經“進去”了,與此同時還喪失了尊嚴和自由。

是官員,也是商人

不僅如此,丁仁仁明面上是公職人員,暗地裡卻是個十足的老闆,他在大連某房地產項目投資100萬元,投資某資訊技術有限公司100萬元,投資陳某某印業公司140萬,前前後後從這些副業中獲利180餘萬元。

為了防止被發現,這些股份並不歸在丁仁仁名下,但其實就是他自己在幕後暗中操作。

丁仁仁還把職權也貼上了“價格標籤”,他曾為一名幹警在自己管轄範圍內的提拔提供幫助,收受對方轉帳十萬元和價值4.3萬元的畫作一幅,還有以理財名義送上的1.5萬餘元,濫用職權,嚴重影響了組織選人用人的風氣。

多年來,丁仁仁做的還是一個有“江湖氣”的商人。他心甘情願被一些不法商人、老闆圍獵,稱兄道弟,沆瀣一氣,甚至以江湖大哥自居,嚴重干擾辦案,影響公正執法。

丁仁仁在採訪中曾自述:他們大哥長,大哥短,叫得我雲裡霧裡。反正這個感覺也挺好,我現在完全不像以前那個(執法者),像一個江湖老大了。確實是變得我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

是官員,還是演員

2013年6月,某公司老闆劉某某的表弟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縣警察局刑事拘留,作為江湖老大,小兄弟有難大哥自然要兩肋插刀,丁仁仁想方設法幫其辦理取保候審。公平正義的天平在丁仁仁這裡,成了可以由自己掌控並為自己和身邊人牟利的工具。

丁仁仁一面在臺上做報告,義正言辭地發表著“反腐言論”;一面又任性地利用權力,大肆斂財,知法犯法,成為了地道地道的演員。

2019年4月4日,省紀委對丁仁仁開展函詢,猶如一隻驚弓之鳥的丁仁仁假裝鎮定地出具了一份虛假的報告,但私下裏他早已開始與“江湖兄弟”們訂立攻守同盟。

在被組織函詢後長達11個月的時間裏,丁仁仁絞盡腦汁,先後與多人多次統一口徑,把受賄款“洗白”說成借款、投資分紅款,房屋裝修費尾款,將部分收受的財物進行退款並串供,偽造欠條,轉移違規收費款項,以此來掩蓋自己違紀違法的行為。

本該是為人民服務的官員,卻沾染一身江湖氣,丁仁仁講交情卻不講大局;講私利卻不講正氣;忘記了作為共產黨人和官員的初心使命,官商勾結,十幾年來把無數金銀財寶吞進肚裡,嚴重危害了清廉風氣和社會公正。

貪欲是無底洞。2021年7月8日,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丁仁仁涉嫌貪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丁仁仁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丁仁仁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並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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