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自然資源局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重新修訂後,首次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征地報批業務培訓工作,轉身向下為縣(市)區培養1-2名征地報批業務骨幹,同時也作為本縣(市)區的征地報批業務質量監督員,提高葫蘆島市征地報批質量,進一步優化用地審查報批流程,在征地報批工作中做到及時、準確。
市自然資源局著眼於提升征地報卷質量規範建設用地審查管理,充分利用國家遙感影像中心數據進行現場集體會審,保障報卷時土地現狀審查的準確性。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審查科室3個工作日完成審查,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落實AB崗和授權制度,即A崗人員因故不在崗時,由B崗人員頂崗,承擔用地審查工作。科長因故不在崗時要授權給科室人員,進行會審會簽,避免因工作人員缺崗影響審查工作。
在縣區政府發佈補償安置公告後,縣區即可提交用地範圍電子圖層,市自然資源局部分科室提前介入審查,在公告期內即對用地符合規劃、佔用地類、佔用基本農田、土地補償標準、符合產業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佔用林地、佔用自然保護地、佔用海岸線、礦產資源壓覆(僅單選項目)等情况提前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修改和補正。在縣區提交正式用地申請時:在用地範圍、補償安置等情况無變化的情况下,可做到接件即會簽通過,可縮短市級稽核時間約40天。
市級以上重大專案實現市、縣聯合組卷,提高報卷質量、縮減審批時限,為葫蘆島市招商引資和重大專案加速落地提供高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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