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島鹽”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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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海南島鹽’地方標準即將出臺,下一步我們就可以使用'海南島鹽’地理標誌了,'海南島鹽’的品牌效益也將得到釋放。2004年,由海南省鹽業集團旗下海南省鹽業進出口貿易公司提出申請,經國家有關部門準予認定,“海南島鹽”正式獲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認定。“海南島鹽”產自我省樂東鶯歌海鹽場和東方鹽場。

海南日報記者 蘇慶明 通訊員 王憶桃

“隨著‘海南島鹽’地方標準即將出臺,下一步我們就可以使用‘海南島鹽’地理標誌了,‘海南島鹽’的品牌效益也將得到釋放。”近日,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史利興奮地告訴海南日報記者。這一申請成功17年的地理標誌,終於迎來“新生”。

2004年,由海南省鹽業集團旗下海南省鹽業進出口貿易公司提出申請,經國家有關部門準予認定,“海南島鹽”正式獲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認定。

“海南島鹽”產自我省樂東鶯歌海鹽場和東方鹽場。“海南海水乾淨、光照足,所生產出來的鹽乾淨純粹、品位好,也非常的健康安全。例如,它的鉛含量遠低於國家標準,沒有重金屬污染。由於海南海水天然含有鍶元素,所以鹽的鍶含量也較高,對人體骨骼增長非常有益。”史利說。

但就是這樣一個含金量十足的地理標誌,卻一直遭遇使用難題。史利說,省鹽業集團一直未使用該標誌。而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雖有少量印標、用標,但因未通過法定途徑申請使用,曾在內地銷售時被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以違法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為由立案處罰。

“近期,在開展‘查堵點、破難題、促發展’活動中,我們通過開展現場調研,與企業面對面座談,瞭解到我省沒有建立‘海南島鹽’地方標準,導致用標申請的要件缺失。”省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而此前沒有製定地方標準,則可能與企業主要市場在省內,用標意願不强有關。史利說,現時“海南島鹽”仍以人工制鹽為主,這保障了品質,但未形成大規模生產,省鹽業集團所產鹽也主要在省內銷售。

查明堵點後,省知識產權局立即與省標準化部門溝通對接,指導及督促省鹽業進出口貿易公司起草了《地理標志產品海南島鹽》地方標準,該標準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預計經完善後於9月正式對外發佈。

“‘海南島鹽’是得到消費者認可的品牌。有了地方標準,有關企業就能合規使用標誌,有利於進入外地市場。”“海南島鹽”地方標準起草組成員吉翠婷說。

此外,省知識產權局還通過面對面座談、電話交流等途徑,向我省鹽業生產企業宣傳及指導地理標誌運用知識。現時,有關鹽業生產企業用標意願强烈,均表示待有關地方標準製定後,將積極通過合法途徑申請用標。

“使用‘海南島鹽’地理標誌後,我們可以打造中高端品牌,開拓國內國際市場。”史利表示。

(本報海口8月2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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