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在內蒙古科爾沁右翼前旗一個安靜的北方小村子裏,剛剛下了一場雪,可村民們沒有想到,雪後村裡出了大事,女村民張某被發現死在了自家的床上。
趕到現場的偵查員,對這個案發現場有些疑惑,淩亂的現場,讓他們感覺到很多細節都難以理解。
死者的衣服比較完整,雙手被一根白色的繩子反綁著,死者的致命傷在胸口,死因是被銳器刺穿臟器造成大出血死亡的。
張某被人殺害在家中的床上,會不會是遭遇了搶劫?屋內的物品翻動不大,只有一個小櫃子是開著的,被翻動的櫃子底下有一滴死者的血迹,櫃子裏的一條牛仔褲也沾染了血迹,警方暫時不能排除搶劫殺人的可能性。
因為死者丈夫白某購買打井設備,家裡已經負債累累,可是在外人的眼裡,張某的丈夫可是日進鬥金。這樣的錯覺會讓人認為這家人很有錢,從而成為別人搶劫的目標,可很快警方在死者身上的發現,推翻了這個猜測。
死者的手機竟然就在衣兜裏,如果是搶劫殺人,那麼嫌疑人為什麼不拿走死者的手機呢?而且死者的金項鍊、金耳環都是完好無損的戴著,種種迹象表明,圖財害命的可能性在减少。
警方又發現死者的衣服沒有把連衣裙穿到棉褲裡面,這有點不合常態,除此之外,警方發現死者被反綁的雙手也不尋常。上面的勒痕有問題,因為死後捆綁的話是不會留下勒痕的,死者手上的勒痕應該是生前形成的,但這又能說明什麼呢?這說明死者和兇手的力量比較懸殊,輕易的就被兇手制服了。
圍繞案發現場,警方努力找尋有價值的證據,希望能儘快發現破案的線索。經過初步勘察,現場遺留下來的痕迹物證十分有限,警方只能根據現有的物證對案件進行推理。
現場沒有明顯搏鬥的痕迹,而且門窗也沒有明顯撬動的痕迹,警方推斷應該是熟人作案。
經法醫推斷,死者死亡時間應該是在11月16日晚上8:40至9:50。死者回家的時間並不是規律性的,而且死者的丈夫隨時可能回家,能確切的知道死者的回家時間,而且能在死者丈夫回家前的一個小時裏完成作案並離開現場,這也說明嫌疑人是熟人的可能性極大。
就在此時,一枚在窗臺上發現的脚印引起了專案組的注意。這枚脚印有些特別,這是一枚從屋裡往外走的脚印,脚印的方向是向外的。如果是嫌疑人留下的,也是離開時留下的。可如果是和平進入的,又為什麼要從窗戶逃跑呢?
為了解釋這個不合理的推測,警方想到了掉在窗戶外面的顯示器底座。死者家裡裝了監控,主機就在死者被害的臥室。死者發現後怕暴露自己,就拿走了監控主機跟顯示器,在從窗戶逃跑時,顯示器的底座掉落在窗外,這是最合理的一種解釋。
警方推測嫌疑人教育程度可能不高,因為他不知道只用把主機拿走即可,沒必要把顯示器拿走。
警方對案發現場周圍進行了走訪,很快掌握了一條重要的線索,死者有個前夫在山東日照打工,脾氣比較暴躁,兩人離婚的原因就是死者曾經受到過死亡威脅。在他們沒有離婚的時候,死者前夫經常對死者進行毆打,曾經有一次要拿鐮刀砍死的死者,後來被周圍的鄰居和親屬勸了下來。
警方經過調查得知,兩人雖然已經離婚,但是2014年年初,死者還去山東找過前夫韓某,結合嫌疑人能够順利進入死者家的這些特徵,警方認為死者前夫嫌疑很大。
警方立即趕往日照,對韓某進行調查。韓某工廠的監控視頻顯示,韓某在10月17號也就是案發第2天早上7點就上工了,監控錄影裏清楚的記錄著韓某工作的畫面,因為正常來說從案發現場到山東日照乘坐交通工具至少需要20個小時的時間,也就是說韓某不具備作案的時間,韓某的作案嫌疑被暫時排除。
警方在死者的褲子上選取到了疑似精斑,經DNA鑒定後,警方得到了一個成年男子的完整DNA數據。警方再一次對全屯展開調查走訪,特別是跟死者生前關係密切、曖昧的人,並對重點人員進行DNA樣本的採集。一個姓蘇的男子的DNA資訊與法醫在死者身上採集到的生物檢材完全吻合,這個發現讓辦案人員非常興奮,感到案子快破了。
而且在之前的週邊調查中,警詧已經掌握了蘇某就是死者情人這條線索,DNA證據也指向了他,囙此警方迅速開始了對蘇某的正面接觸。
據蘇某講,在案發前一天,他與死者在死者家裡發生了性關係,而且週邊證據調查組證據顯示,在案發的時候,蘇某有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據,並且有多少人證實。
案件的偵查再次回到了原點,連續的巧合和失望的結果,讓面對如此複雜案件的偵查員們有點沒信心了。
經過又一輪的推導和分析,警方依然堅信自己的偵查方向沒有錯,只是遺漏了重要的環節,囙此第三次細緻的排查再次展開。
這一次偵查員在走訪中無意間聽到了一條資訊,村民王某他家在案發的當晚來了外來人,是他的連襟胡某,而且該人在案發後的第二天清晨就離開了本屯,有人看到他的頭部還有明顯的外傷。
是外來人員又瞭解本村情况,而且案發後幾個小時就離開了,最重要的是他的臉上有明顯的外傷,本著不放過任何可疑線索的原則,警方對胡某進行細緻調查。胡某雖然有不正常的情况,但是很快警方就證明了他有不在現場的證明。
而就是在對來本村串門的胡某進行調查時,他妻子的一句話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無意中胡某的妻子講,在案發當晚九點多鐘的時候,她丈夫連襟的父親出去過,到了晚上十點多鐘還沒有回來。雖然這是不經意的一句話,但是還是被偵查員敏銳的捕捉到了。
與此同時,警方把捆綁死者的繩子送到檢測中心檢驗,希望能找到有價值的線索。多管齊下,對王某父親的調查也在進行。警方問王某案發那天晚上他父親去哪兒了,王某說他記不清了,只記得在他們當天晚上打麻將的時候,他父親出去了一個多小時。王某又說“我父親,你放心,他都接近60歲的人了,他不會做這種事”。
與王某的想法一樣,在分析會上,很多人對把王某父親列為嫌疑人表示了疑慮。有偵查員認為王某的父親都是59歲的人了,不會做這種案件。但是也有人說,無論他年紀多大,咱們還是要用證據去說話。
在實際的調查中,警方發現王某的父親正好在案發的一個小時裏沒有不在場的證據,雖然不能就此認定他就是嫌疑人,但是至少要找到證據來解開疑點。
警方採集了王某父親的血樣,送到了DNA實驗室。警方對王某父親最大的疑慮,就是沒有發現王某父親的作案動機。
第一次接觸後,警方發現嫌疑人王某父親說話非常遲緩,非常猶豫,而且目光中有一些驚慌。與此同時,DNA實驗室裏也傳來了讓專案組震驚的消息,在捆綁死者的繩子上找到了王某父親的DNA。
雖然出乎意料,可是除了沒有不在場證據外,DNA證據也指向了這位59歲的嫌疑人王某,這不會又是個巧合吧?經過幾個小時的詢問,王某一直沉默少語,可最終在證據面前,他還是承認了張某就是他所害。
因為太過突然,警方對嫌疑人王某的交代一時也不敢相信,直到他說出了他與被害人家隱藏多年的一段恩怨。三年前因為瑣事,嫌疑人的弟弟與死者的丈夫發生了衝突,嫌疑人王某一直耿耿於懷。案發當天,王某喝了酒後帶著刀,想去報復死者丈夫,可沒想到等來的卻是死者。因為事情敗露,王某就殺害了張某滅口。
案件到此,似乎已經成功偵破,但警方卻高興不起來,因為案件中重要的證據兇器和監控設備還沒有找到。
經過進一步審訊,王某交代他把兇器和電腦都扔進了一條河裡。按照嫌疑人的供述,警方在結了冰的河裡尋找相關的罪證,一天的尋找居然一無所獲,兇器到底在哪裡?偵查員再次對嫌疑人訊問的時候,嫌疑人看到了偵查員們一個個凍得小臉通紅,可能出於良心發現,就問了一句偵查員“這個刀子和監控主機這麼重要嗎?”偵查員說“我們必須要找到它”,嫌疑人說“那你們叫領導來吧,我要跟他說”。
嫌疑人的這一次交代終於指引警方順利找到了殺害王某的兇器,以及被嫌疑人帶走並拋弃在廢棄枯井裏的顯示器和監控主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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