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在中學時期都學過《孔雀東南飛》,這篇文章裏焦仲卿的母親有嚴重戀子情節,將兒媳婦劉蘭芝視為拆散母子的仇人,劉蘭芝天天晚上織布不休息,焦母還嫌弃劉蘭芝動作慢,將她趕回娘家,最後劉蘭芝投水自盡,焦仲卿為愛殉情吊死在樹上。
生活中有很多像焦母一樣的母親,她們肯定是愛兒子的,但過度的愛會毀掉兒子的幸福,不信就看浙江的“惡婆婆”張某芝,因為自己的自私毀掉兒子的家庭。
張某芝1957年出生在貧困之家,父母養不起她只好將她送給別人養,幸好養父母都是好人,將她視為己出,她就在疼愛中逐漸長大。張某芝國中畢業後就開始工作,在工作崗位上認識了未來的丈夫吳某立,吳某立高大帥氣,張某芝很快就墜入愛河,沒多久就跟吳某立結婚。
1982年,張某芝生下兒子小吳,這是她唯一的孩子,她將所有愛都放在小吳身上,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生怕小吳有個閃失,不然她也活不下去。張某芝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小吳身上,逐漸忽視了吳某立,吳某立在她這裡倍感冷落,就到外面去找存在感。
兩三年後,吳某立晋昇為廠長,他一升職,各式各樣的女人都前僕後繼往他身上貼,吳某立本來還能堅持底線,但湧上來的美女實在太多,而張某芝又不關心他,他一時沒控制住與其他女人交往甚密。
一天,張某芝無意中撞破了吳某立的姦情,那個女人還是自己的同事,她被氣的嘴巴都歪了,哭著喊著要離婚,但吳某立不同意離婚,因為那個時候的人非常注重生活風氣,萬一被人知道他吳某立在外“搞破鞋”,他廠長之比特就保不住了。
張某芝冷靜之後仔細想想,如果吳某立當不成廠長,兒子的生活水準將急速下降,而且還會背上“出軌男之子”等不好聽的駡名,為了兒子的著想她只能咬牙忍下這口氣不離婚。
雖然張某芝不離婚,但她對吳某立已經有了芥蒂,精力更加偏向小吳,她心裡想著:“丈夫還可以再找,兒子只有一個。”於是,將小吳視為自己的全部,慢慢形成戀子情節。
小吳無憂無慮地長大,2010年已經組建自己的家庭了,妻子小趙是個溫柔體貼的護士,吳某立對這個兒媳婦百分之百贊同,而張某芝對小趙哪哪都看不順眼,覺得小趙工作長相都很普通,完全配不上自己英俊瀟灑的兒子,平時沒少給小趙眼色看。
小趙察覺到張某芝敵視自己,她有什麼事都不敢找張某芝商量只能找吳某立,而小吳對小趙言聽計從,整個家裡就形成小趙、小吳、吳某立是一邊的,張某芝自己一個人一邊,張某芝最心寒的不是自己被排擠,而是她一手帶大的小吳竟然不站在自己這邊。
小吳小時候最黏張某芝,張某芝讓他幹什麼他就幹什麼,可小趙嫁進來之後,他就改聽小趙的,甚至會為小趙做以前從來不做的事,張某芝看到小吳的轉變是又氣又嫉妒,她又不想責備小吳,就把所有錯都怪在小趙身上。
張某芝與小趙的衝突還沒化解,又跟吳某立產生衝突,原來張某芝養母年事已高,無法自己料理自己,就住在張某芝家裡,但是她總是把家裡搞得一團糟,引來吳某立不滿,張某芝為了平息吳某立怒火,只能給養母租了一間房,讓養母住在那裡。
養母搬出去沒多久死在出租房,她只是搬出去幾天就死了,世界上真有這麼巧的事嗎,吳某立懷疑是張某芝害死了養母,但他又沒有證據不敢輕易報警,就在一次爭吵中問張某芝養母是不是她害死的。
小趙在房間外聽到張某芝的秘密汗毛倒豎,跑到娘家把這件事說出來,她的父母要她和小吳趕緊搬出來住,小趙為了保險起見只能這麼做,但她沒有想到殺身之禍隨之而來。
小吳要搬出去住無疑是要了張某芝的命,張某芝為了將小吳牢牢拴在自己身上,招來無業遊民趙某,趙某曾經因偷盜坐過牢,出來後一直沒找到正經工作,為了錢什麼都肯幹,張某芝花15萬雇傭讓他殺小趙。
2016年2月16日,張某芝假裝去小趙的家裡送東西,要小趙下樓接,小趙根本沒想到張某芝會害她,一個人小樓拿東西,可剛下來就被趙某用刀捅死……
有的人想殺人但自己又不能動手就雇傭殺手殺人,雇凶殺人是故意殺人的一種形式,案例中單張某芝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害小趙,但趙某是在她的授意下殺人,張某芝在整個犯罪過程中起組織、指揮作用屬於主犯,趙某在犯罪過程中起次要、輔助作用屬於從犯。
雇凶殺人比自己親自動手殺人性質還要惡劣,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張某芝指使趙某殺害小趙的事件被小趙居民樓的監控拍得一清二楚,她和趙某一起被送上法院,她被判死刑,趙某判死緩。
張某芝明明是愛小吳的,卻把小吳推到最痛苦的位置,自己的妻子死了,殺人兇手竟然是母親,要他後半生都活在衝突當中。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