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最美女護士”被人爆出曾結婚生子、並因以丈夫名義借貸不還而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同時她的護士身份也是造假的,而在與這位兵哥哥戀愛期間,還與其他兵哥哥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這一“急轉彎”令人瞠目結舌。
後續,網絡上還曝出了她的失信判決書和起訴離婚書:
對這件事,筆者提三點看法:
1、一個人的個別行為不能與整體人品劃等號。於鑫慧能在疫情最嚴重的時候孤身趕往武漢,在當時缺少物資、缺少醫護人員和志願者的情况下,主動參與抗疫,並且自帶100張獎狀,發給隔離點的解除隔離回家的患者等這些依然是善舉,還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必須指出,如果僅僅因為一個人有這樣的善舉就推論這個人在其個人生活中就是一個好人,甚至推論這個人的各個方面都值得大家學習,這顯然是需要謹慎的。至於一個人做了好事,是否一定是出於無私的動機,也是另當別論的,至少現在看來她做這些,確有成為“網紅”的考慮。
事實上,即便是在監獄的犯罪分子,也會有偶爾的“人性光輝”,難道可以因為這點“光輝”就全面肯定他們嗎?這顯然是荒謬的。囙此,她曾經的善舉是真的,她男女關係混亂、造假身份、“老賴”也是真的,兩者不應成為相互否定的關係。我們對善舉依然應當秉持肯定的態度,但是也要明確,這並非是對她其他方面的“蓋章認證”。
2、要警惕那些善於自我包裝的人。於鑫慧明明高職畢業,卻謊稱自己是復旦畢業,明明只做過醫院前臺,卻謊稱自己是護士,明明在武漢也就只能做一個最普通的志願者,卻因為自己善於包裝炒作,經常發各類照片、視頻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並且宣稱自己要“嫁給兵哥哥”,從而獲得大量流量,包括吸引了官方的關注,把她視為95後抗疫前線的典型,可謂榮譽等身。
這讓人想起來最近討論比較多的“假名媛”和此前的苟晶,於鑫慧和這類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善於自我包裝,自我誇大,希望用這樣的管道吸引他人注意、謀取個人利益,然而如果仔細探究會發現他們沒多少實際的東西。這類人在職場、在生活中其實都存在,應當引起我們的警惕。
事實上,以武漢為例,有大量在至暗時刻逆行的人,無數默默奉獻的志願者他們就從沒想過回報,也沒想過什麼流量網紅,他們中的多數至今還是默默無聞的,不是他們的事蹟不感人,事實上很可能他們比喜歡“拍照”的於鑫慧事蹟更突出、工作更積極,只是一般這樣的人,往往志不在此,也不屑於此。
囙此,於鑫慧事件之後,希望有關部門、相關媒體、福斯輿論也能吸取教訓,要知道,往往真的腳踏實地做事的人,其實是沒多少時間“自我包裝”的,相反那些成天“自我包裝”、到處曬圖、錶功勞的人,才需要驗證一下其真偽,是否有水分。
3、於鑫慧們已經翻車了,我們該考慮的是如何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其實今年以來,此類“人設”翻車的事件,已經不止發生一起,他們利用了“眼球效應”,無論是從正面角度還是從負面角度包裝,都成功地吸引了福斯的關注。
不久之後,於鑫慧身上那些名不副實的“榮譽”應該會一一被拿走,但是止步於此顯然是不够的。如果讓他們全身而退,沒有什麼懲罰措施,會讓人覺得這樣做也沒什麼實際損失,為何不試試,說不定能紅?囙此,有必要從完善法律規制的角度,加大對編造此類虛假資訊騙取福斯關注行為的懲處力度。
要突出實績,不要光聽一個人怎麼說。不得不承認,在一些地方長期存在這樣的現象:做的好不如說的好,一個人應該得到什麼樣的榮譽,往往不取決於她的實際成績,而是看她自我包裝的能力。這也就讓這些人“鑽了空子”。
囙此,要防止於鑫慧,真正需要改變的是這種評判標準,不要聽別人說得好聽不好聽,圖片和視頻製作得好看不好看,更重要的是看這個人做了什麼、是怎麼做的,特別是那些默默無聞的人,尤其需要關注。
如果我們把關注的目光和切實的榮譽給到那些扎扎實實做了大量工作的人身上,自然也就沒有於鑫慧們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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