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曾寫過一篇文章,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2018年的8月27日,一篇標題為《朋友,你不必專門為我找清真餐廳》的文章在“西域都護”(之前叫“疆還是勞道辣”)微信公眾號首發後,瘋傳新疆人乃至全國關心民族宗教的朋友圈,被國內各大官方媒體轉載,得到了廣大讀者朋友們的支持,也得到了不少新疆各民族羣衆的積極回應,極大程度上大大助推了當時新疆思想解放的行程。
不少被教族捆綁的從不信仰伊斯蘭教的新疆各少數民族兄弟姐妹們拍手叫好,他們說以前去漢餐廳吃飯只能偷偷摸摸、只能偷偷地拿著黑色塑膠袋裝猪肉,現在可以光明正大的享受各種美食了;在內地務工的少數民族兄弟姐妹們說,以前在教族捆綁的影響下,很多好企業好組織在招聘中,一看到簡歷上是新疆少數民族,怕無法提供清真視窗或出現以前因為飲食原因的社會群體事件,迫不得已只能拒絕我們,現在可以給他們說我是維吾爾族但不是穆斯林,沒必要專門為我提供清真餐廳、清真視窗;被教族捆綁的黨員幹部們紛紛站起來,發聲更是亮劍,以實際行動邀請同事朋友到漢餐廳吃飯,其樂融融,無處不體現新疆各民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團結一致向前進的氛圍。
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推進了移風易俗,推動了思想解放,在引導各族群眾擺脫極端思想束縛、擺脫陳規陋習禁錮上有了積極作用。同時,也有一部分網友留言反對這樣的觀點,評論說“吃什麼飯是個人的事情,不能由他人决定”,甚至有些人閉著眼睛搖著頭說“不好不好,飲食習慣改不得、碰不得”,甚至有一些少數民族朋友因為飲食新嘗試,會遭到群起而攻之。
翻開歷史的書頁,每一次的思想解放、文藝復興、思想進步離不開一場場激烈的討論,離不開檢驗真理的探索,離不開認真思考與反思。探索與實踐永遠在路上,唯一不改變的是一切在都在改變。
三年後的今天,我想再跟大家分享和探討自己三年以來的所思所悟所感。希望能夠與大家一起學習一起討論,希望更多像我這樣少數民族兄弟姐妹們站出來在探索的路上一起奔跑!移風易俗破除陳規陋習一起擁抱現代世俗化飲食生活!
一
你曾經是否聽到過這樣的故事:“我跟某某朋友去了一家餐廳吃了幾次飯,後來有個朋友突然告訴我,他們家餐廳是非清真餐廳,有幾道猪肉菜,然後我就頓時有種說不出來的愧疚感,後來再也沒去那家餐廳。”類似的這種小故事,我聽到過不止一次。工作十幾年的一個朋友告訴我,有一次他們幾個同事去一家餐廳吃飯的時候,有一個維吾爾族朋友,在不知道是猪肉的情况下吃起了菜桌上的紅燒肉,吃完飯後在回去的路上,有個剛才一起吃飯的人提醒他說“剛才吃飯的時候人多,我不好意思提醒你,剛才你吃的是猪肉”,他瞬間滿臉通紅,使勁的把手指塞進喉裏開始試著吐出去剛才吃進去的飯。一比特維吾爾族大學生告訴我說,她在廣州上內高班時特別喜歡一家店的酸辣粉,已經吃了好幾次後,生活老師告訴她,酸辣粉裡面含有猪油,她聽到後特別害怕,還給家人打電話哭著說自己不小心吃了含猪油的食物的“過錯”和“內疚”。有個年輕人告訴我說:“我在內地上大學那會兒思想還沒改變,還不能接受非清真飲食,吃飯總是找清真餐廳吃,每次回家坐火車時經常帶“清真”標識的速食麵和零食,在逛街的時候會看到很多看著好吃的小吃,特別想吃但是因為這些小吃店不是清真的所以沒能吃到,有時還抱怨為什麼沒有清真的,巴不得自己在上面寫個“清真”二字,然後盡情的享受。”表示心嚮往之卻遭現實的阻礙。
在不知情的時候吃的津津有味,吃的很享受的一道美食,為什麼一旦知道是非清真、含猪肉後心裏不舒服,變得難吃噁心,甚至心裡產生一種愧疚感、罪惡感?是因為長期以來在伊斯蘭教的影響下形成的符合伊斯蘭教的清真飲食習慣已紮根在潛意識,而這種潛意識在控制我們的飲食行為。長期以來,在伊斯蘭教裏的規定下形成的不含猪肉的飲食深深地影響了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的飲食文化,形成了這類群體性的習慣性清真飲食行為和環境,並在潛意識中根深蒂固。所以,如今即使是不信仰伊斯蘭教的部分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羣衆的潛意識中,不僅是猪肉,而是整個非清真類食物、非清真餐廳成為了“不能吃,不得進”。
那麼我作為成長在習慣性清真飲食非常濃厚,厭惡猪的氛圍非常嚴重,把十二生肖的猪年(qoshika yili)翻譯成為“野豬年”(tongguz yili),羣衆甚至部分媒體都不敢叫猪肉而改稱大肉的環境中長大,我是怎麼樣給潛意識輸入積極向上的資訊,怎麼樣邁出第一步,成為那個“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呢?
二
我是一名出生和成長在南疆農村的的維吾爾族,小時候經常會聽到猪是多麼髒的動物,甚至開玩笑都不能提猪,在吵架的時候被別人罵“猪”是最有侮辱性的。常被聽說,有人誤吃猪肉後拉肚子了、嘔吐了、生病了等等話。所以我也曾20歲之前也就是上大學之前,沒有吃過猪肉也沒進過漢餐廳。因為,一方面我在上小學、國中、高中的時候學校都有符合習慣性清真飲食的餐廳,默認也是必須要去這類餐廳吃飯,飯卡在漢餐廳刷不上也沒法使用,沒有機會去嘗試;另一方面,我所在的社會環境有嚴重的教族捆綁思想,被認為維吾爾族必須是穆斯林,必須在清真餐廳吃,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去漢餐廳吃飯會被同族責怪,就像前段時間一名哈薩克族大學生訴苦,她從學校福斯餐廳(非清真餐廳)吃飯出來後,在門口被同校少數民族學生攔住做“責備教育”一樣,進漢餐廳會被同族其他人歧視、排斥孤立,甚至被辱駡,所以我一直認為自己是維吾爾族不能進、不敢進漢餐廳,認為自己不能吃非清真的食物。
上大學後,週末偶爾會出去做一些兼職,每次的午飯他們會提供免費便当,但我只能吃自己早上從學校民族餐廳帶的包子。每次問我要不要便当時我會很猶豫的說不要。那些日子我一直在做思想鬥爭,雖然自己是維吾爾族,但又不是穆斯林,為什麼不能吃他們提供的便当?思想鬥爭越來越激烈,我去圖書館查閱相關圖書,找馬哲老師討論,通過不斷學習探索馬克思唯物主義、無神論,在無形中給我潛意識輸入積極、開放、向上的的資訊,很快思想疏通了,終於有了第一次實踐,我第一次大膽的接下了便当吃了起來,發現青椒肉絲蓋飯真的很好吃,後面各種好吃的紅燒肉、扣肉、猪蹄等菜肴都吃了個遍,沒有因為吃猪肉疼過肚子,也沒有出現過嘔吐噁心。後來,我也和我不少的少數民族朋友去吃了菜,也沒有出現嘔吐噁心和生病的情况。事實證明,部分少數民族衕誌針對猪肉、非清真食物所說的“二三十年都沒吃過的東西吃了對身體不適應,或者祖宗前輩們都沒吃過的東西我們吃了會對身體產生不適應,導致嘔吐過敏”等說法顯然是不成立的。
我第一次吃蝦、吃魷魚是在高中,而我第一次吃猪肉是在大學,因為前者我是在清真火鍋店吃的,而後者不能進清真餐廳。從小都沒吃過蝦、魷魚卻吃的時候沒有任何思想鬥爭,潛意識沒有反對,因為它在清真餐廳。我們的祖宗前輩們或許沒吃過蝦、沒吃過螃蟹,我們照樣也不是嘗試了嗎?同樣在伊斯蘭教裏禁止喝的酒(致醉類飲品),我們突破禁忌照樣也在喝。那麼酒為什麼能喝,而猪肉為什麼不能吃?
從需求内容來講,酒(致醉類飲品)是沒有任何替代品的,即使是一些含有酒精的飲品,其實也是酒,但是很多信教羣衆是喝酒的。而猪肉不同,有羊肉、牛肉、魚肉…等替代品,不吃猪肉可以吃其他替代肉,而不喝酒無其他可以讓人致醉的飲品,所以同樣是宗教禁忌,“酒”被突破了,而“猪”一直沒被突破。
三
長期以來被宗教控制的不含猪肉的飲食習慣已經在維吾爾族等部分少數民族的潛意識中根深蒂固,而潛意識不讓接受“新食物”,不讓突破、不讓改變。甚至這種習慣性清真飲食行為給部分人帶來了自豪感、優越感,因飲食方面與99%的中國人不同而感到“自豪”。這種“自豪感、優越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著他們與其他“不同的人”交往交流,阻礙著思想的開放、飲食的開放,阻礙著更好的就業發展,阻礙著結婚成親……有些人片面的強調在風俗習慣、飲食等方面的民族特性和差异,而故意避開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共同性,這種片面性在某種程度上產生狹義的民族主義,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的改變是部分維吾爾族青年的縮影,在未來或許是更多人的縮影。習慣性清真飲食是可以改變的,是可以突破和嘗試的,不信教的我們完全可以選擇範圍更廣泛、更方便、更開放的飲食,並不用隨從信教羣衆。其實,幾百年來沒吃過的食物,也是可以嘗試的,也是可以享受的。
飲食放不開,思想放不開,生活放不開。改變這種長期以來形成的固步自封的飲食習慣,需要進一步以正確的管道引導,需要營造相互尊重、不被歧視、不被排斥的社會環境和飲食環境。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不等於穆斯林,民族是民族,宗教是宗教,兩者不可並論,民族不能被教族捆綁,不能因為是維吾爾族就必須得吃清真的,進漢餐廳就被歧視排斥辱駡。飲食生活是文化的重要一部分,飲食生活的開放不只是飲食的開放,而是文化的開放,更是民族的開放,對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有著非常深刻的意義。
舌尖上的一小步,就是我們擁抱現代開放文明的一大步。最後,我想說,吃不吃非清真(猪肉)、進不進漢餐廳不是判斷有無宗教信仰的標準。我只是想告訴那些不信仰伊斯蘭教的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兄弟姐妹們,我們是可以嘗試的,清真飲食習慣行為是可以改變的。我的改變給我帶來了從未有過的便利和從未有過的體驗,也有了從未有過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希望大家早日走出固有的陰影,破除“教族捆綁”,跳出潛意識對飲食的控制,自由自在的享受可口美味,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
作者:玉蘇甫·熱西提,一名普通的南疆維吾爾族基層幹部。(本文謹代表本人觀點,與其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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