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公司都會給員工購買社保,這也是對員工的一種保障。可有些公司為了縮減公司的開支,竟然瞞著員工不給員工買社保,如果不是員工離職那一刻,可能永遠都不知道。
重慶的譚先生在物業公司做警衛,已經做了13年,但是最近他才知道公司竟然沒有給他購買社保,現在已經58歲的譚先生感到無比的心寒。發現未購買社保之後,譚先生也找了公司,結果公司根本不給他過多的解釋,說你要繼續做就做,不願意做就滾,而且他們公司也馬上要撤場了。
另外,譚先生說自己的薪水從今年的元月份開始到現在都沒有發,薪水不發,社保不買,作為任何一名員工都會感到寒心,更何况是做了13年的老員工。現在譚先生就要求公司把他該得到的補償給他。
媒體跟著譚先生來到社區物業辦公室,但辦公室只有一名工作人員在辦公,對於譚先生的事情,這位工作人員不願意多說,只提供了總公司人事部負責人的電話,讓譚先生和對方聯系。
電話聯繫上總公司人事部經理,對方表示譚先生的薪水確實沒發,因為之前公司資金緊張,至於說譚先生社保的問題,這位經理說是譚先生最近才提出來的要求,是公司撤場,找譚先生談話的時候,譚先生才突然提出來買社保的事。
要知道從2008年起國家就規定公司要給員工購買社保,那個時候難道公司不知道給員工買社保嗎?人事部經理表示2008年譚先生來社區當警衛的時候,他還沒到公司,他是從2019年3月份才捕手的,公司對於譚先生的記錄只有他的一張身份證,至於譚先生提出從2008年到社區工作的,能拿出證據嗎?而且譚先生也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為了證明譚先生在社區工作的年限,媒體問了社區的業主。社區業主表示汶川地震的時候,譚先生就已經在社區當警衛了,印象最深的就是地震發生的時候,譚先生在攙扶社區行走不便的居民。之後譚先生一直就在社區工作。社區居民有是2007年搬進來的,那個時候譚先生還沒來社區,確定是2008年來社區當警衛的。
為了證明譚先生是2008年來社區工作的,業主也紛紛給譚先生寫了證明,工作了十幾年,譚先生說他也拍攝了一些上班時候的照片。通過這些資料由此可以證明譚先生確實是2008年來社區工作的。那麼公司又該如何處理呢?
再次聯系物業總公司的人事部經理,說明了相關的情况之後,這位經理卻表示那是不是他也可以叫他的員工證明譚先生沒有來這麼久,我的員工也有來公司很久的,是不是也可以證明譚先生沒有工作那麼久。因為業主和譚先生的關係很好,肯定會給他作證。聽到經理這樣的回答,譚先生認為對方完全不講理。
先拋開有爭議的社保問題,這拖欠譚先生的薪水是不是應該先支付了呢?你們公司資金周轉不過來,是你們公司內部的問題,這也不能作為拖欠員工薪水的理由。結果經理卻說如果譚先生有足够的證據,可以走法律程式去告他們。
看到公司態度如此的强硬,譚先生决定把問題反映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讓他們來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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