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在西湖飯店游泳池兼職,被拖欠工資近一年?負責人卻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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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想去做暑期工掙點學費,但都一年了,薪水卻還沒結清,這讓市民何先生感到十分苦惱。昨日,何先生通過“智慧海都”APP向記者報料稱,他於2020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位於華林路的福建省西湖飯店游泳池做游泳教練員,卻被拖欠了近一萬的薪水。他曾多次向泳池負責人索要,現時,還有3000元未支付。

N海都記者江宛秋

本想去做暑期工掙點學費,但都一年了,薪水卻還沒結清,這讓市民何先生感到十分苦惱。昨日,何先生通過“智慧海都”APP向記者報料稱,他於2020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位於華林路的福建省西湖飯店游泳池做游泳教練員,卻被拖欠了近一萬的薪水。他曾多次向泳池負責人索要,現時,還有3000元未支付。

拖欠工資一年小夥多次索要無果

何先生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在去年的暑假,抱著掙點學費的想法,他來到福建省西湖飯店游泳池擔任游泳教練員,從去年的6月下旬工作至8月下旬。由於是暑期工,當時何先生並沒有簽訂合同。在近兩個月的工作結束後,游泳館老闆卻遲遲未將工資支付給何先生。何先生告訴記者,除了每個月的底薪以外,游泳教練員還有一筆課時費的提成,在他工作的時間內,底薪以及提成都未能及時結算,共有近一萬元。

24日,何先生與泳池負責人陳先生進行當面協商,陳先生支付給了何先生一筆薪水,現時,還有剩餘3000元未支付。

律師:缺勤等原因不是拖欠工資的理由

25日,記者聯系至泳池負責人陳先生,陳先生告訴記者,未及時結算薪水是因為何先生在任職期間未擔任起主教的作用,不僅被客人投訴,後期還缺勤,不來上班。“這讓我很不舒服。”陳先生說。

那麼在工作期間缺勤或是被客人投訴的情况下,游泳池負責人是否可以拖延發放薪水呢?“如果公司製定的規章制度實體和程式上符合法律規定,公司可以根據規章制度扣發對應情形的薪水,但不能以此為由克扣、拖延發放其餘薪水。”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陸黃森律師表示,由於學生身份特殊,做兼職、暑期打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不構成勞動合同關係,但是構成雇傭勞務關係,如果遇到拖欠工資協調不成的情况,可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尋求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起訴討回薪水。

另外,律師建議,大學生若是想要在暑期兼職或者做暑期工,可通過學校或正規機构尋找暑期兼職崗位,儘量簽署書面用工契约,上班期間注意留存提供勞務的證據,以免被拖欠工資後,難以證明提供過勞務,導致維權困難的情况發生。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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