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千金買鄰”,如果鄰里關係處不好,生活無疑會困難重重。遼寧鞍山男子王某和妻子吳某就和鄰居董某處的不好——董某經常在自家院子裏放哀樂,還多次謾駡王某吳某夫妻。不堪忍受的王某將董某用斧頭砍死,隨後在妻子幫助下拋屍垃圾堆。2021年8月從法院獲悉,王某吳某分別因故意殺人罪和幫助毀滅證據罪被依法公訴。
王某1962年出生,其妻子吳某1961年出生,兩口子都住在遼寧鞍山海城。
王某、吳某夫婦與54歲的董某系上下院鄰居,2016年以來,因董某經常在自家院中放哀樂、酒後對二人無端謾駡,王某對其漸生怨恨。
2019年9月1日清晨四時三十分左右,董某稱王某前日砌牆遮擋其家陽光,在王家院門前叫駡。在董某手持木棒進到院中後,王某與董某厮打在一起。在厮打過程中,王某持斧頭照董某的頭部砸擊一下,將其打倒在地,又持斧頭揮砍董某的頸部及四肢,致其當場死亡。
隨後,王某、吳某將董某的屍體裝入編織袋內,駕駛三輪車將屍體運至海城市岔溝鎮王家村段嶺子垃圾堆處拋屍。回到家中後,吳某幫助王某將現場血迹清洗乾淨。經海城市警察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董某系頸部被他人用銳器揮砍致左頸內靜脈離斷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2019年9月6日,王某、吳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鞍山市檢察院認為,王某故意持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吳某幫助王某毀滅證據,情節嚴重,應當以幫助毀滅證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遂被依法公訴至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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