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就在這一天的淩晨5時許,山西運城市警察局鹽城分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電話:槐中路附近姚暹渠有人投河。
據事後警方的通報顯示,當日淩晨1時許,一行4人在飯店就餐飲酒。淩晨4時43分散場,其中一對男女在醉酒的狀態下行至姚暹渠,糾纏中女子落水,男子和隨行的另外一人先後跳入渠內,留在岸上的一人當場報警。
最終,當天一起就餐喝酒的四個人,三人溺亡。
看過通報後,有網友就說,活下的那個人“攤上大事兒了”。因為關於一起喝酒引發意外導致的糾紛屢見報端,何况這是三條人命。
不過有法律人士分析了,如果同飲者盡到了義務,並且最後證實這就是一起意外導致的溺亡,這起酒局的唯一生者無需擔責。
一起喝酒,想必不是熟人就是朋友,眼睜睜看著幾個小時之前還在一起推杯換盞的同桌人從眼前消失,這種創傷不是短期內就能治癒的吧。
史料記載,姚暹(xian)渠,原名永豐渠,後來荒廢,隋朝年間由都鹽吏姚暹重新開鑿修建,後為紀念改名姚暹渠。
這些年經過歷次改造,擁有1500多年歷史的姚暹渠已經成為一條景觀渠。據當地市民介紹,姚暹渠有兩三米深,渠邊有人行道和綠化道,為了安全起見,姚暹渠兩邊設定有一米多高的護欄。
有這麼高的護欄保護,按理說人是不會失足掉下去的。警方的通報裏也說了是其中兩人醉酒後在渠邊糾纏引發的這次悲劇。換個角度,這麼深的渠,這麼高的護欄,一旦掉下去再想爬上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雖然不知道這二人因何引發糾纏,但是醉酒是事實,如果不是酒精上頭,這起悲劇很大程度可以避免。
四人喝酒,三人溺亡,毫無疑問,這是一起致命的酒局,其中透出慘烈的教訓,當引起警醒。
如今在一起喝酒的風險和責任太大了,作為一個常年混迹酒場的人,我個人的體會就是能不參加的酒局儘量不參加,能遠離的酒肉朋友一定遠離,尤其是一些酒品不好,喝酒後容易衝動,耍酒瘋的人更要提防,和這樣的人一起喝酒風險太大。
另外,千萬不要勸酒,千萬不要勸酒!發現同桌有醉酒的人,務必不要在乎那點打車費,一定把人安全送回家。
哎,當喝酒成為一種風險,當酒局變得危機四伏,這酒喝的還有啥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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