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2021年9月1日起開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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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長沙晚報掌上長沙8月26日訊據西藏日報消息26日上午,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西藏自治區將於2021年9月1日起開徵契稅。區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尹搖山就西藏開徵契稅的背景和重大意義進行了政策解讀。據介紹,從全國範圍來看,現時西藏是全國唯一沒有開徵契稅的省份。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西藏自2021年9月1日起開徵契稅。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8月26日訊據西藏日報消息(記者張姝劉倩茹)26日上午,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西藏自治區將於2021年9月1日起開徵契稅。區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尹搖山就西藏開徵契稅的背景和重大意義進行了政策解讀。

據介紹,從全國範圍來看,現時西藏是全國唯一沒有開徵契稅的省份。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西藏自2021年9月1日起開徵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規定,本著稅負從輕的原則,5月28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决定》,明確西藏契稅適用稅率為最等級低3%。

記者獲悉,契稅開徵後個人購買住房也有相關優惠政策。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2016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對於西藏開徵契稅的重大意義,尹搖山表示,西藏開徵契稅不僅有利於維護全國稅制統一,也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具體體現。西藏開徵契稅將對西藏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對於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房屋,適用低稅率,且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减免優惠,間接體現了高收入者多收稅,對中低收入者少收稅或不收稅的思路。同時契稅將作為西藏穩定的、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為西藏各級政府提高公共服務水准、改善民生直接提供資金支持和保障,對於調節收入分配將發揮重要作用。

廣大納稅人有哪些行為需要繳納契稅?

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李雷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組織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其中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房屋買賣、贈與、互換。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管道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如何計算應繳納的契稅稅額?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繳納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李雷答:根據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不同情形來確定計稅依據,具體包括:一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契约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二是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三是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西藏的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契约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契约性質憑證的當日。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

納稅人繳納契稅後有哪些情形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退稅?

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李雷答: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契约、權屬轉移契约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具體有如下情形:

一是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員會裁决導致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權屬變更至原權利人的;

二是在出讓土地使用權交付時,因容積率調整或實際交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需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的;

三是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時,因實際交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需返還房價款的。

如何體現契稅的“先稅後證”?

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李雷答: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构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資訊。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构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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