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為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近日,山東省級財政向各市兌現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23.21億元,由各市統籌用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自2019年起,山東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收取返還機制,每年分別按照800元/噸、600元/噸、400元/噸的標準向魯東、魯中、魯西地區各市收繳調節資金,並根據各市化學需氧量、氨氮、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减排任務完成情况進行返還,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務的市返還60%,每超額完成1個百分點,返還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實現污染者多付費、保護者多獲益,充分調動各市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
政策實施以來,省級財政已兌現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72.8億元,有效推動了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下降,污染治理能力有效提升。(記者代玲玲通訊員張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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