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年前,女知青蔣愛珍槍殺3人轟動一時,她後來怎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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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當時,位於我國西北部的新疆,是一個以農牧業為主體的自然經濟,生產力水准低下,同時生產方式也十分的落後。而女知青蔣愛珍就曾是生產建設兵團中的一員,然而她的故事卻十分的悲慘。42年前,蔣愛珍在一怒之下,槍殺了三人,究竟身為知青的她為何會如此極端呢?面對誣陷和謠言,蔣愛珍忍無可忍,最終走向了殺人的極端,而她也同樣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法律的代價。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然而當時的中國在經歷過長期的戰爭之後,國內經濟十分落後,特別是一些邊遠的地區,人們的生活仍然十分的艱苦。當時,位於我國西北部的新疆,是一個以農牧業為主體的自然經濟,生產力水准低下,同時生產方式也十分的落後。

不僅如此,在當時這些邊遠的地區,還有許多土匪惡霸,威脅著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針對這樣的情况,中央領導人命令,在新疆成立革命军兵團。在此之後,為了帶動新疆地區的經濟發展,提升人民的生活水準,兵團逐漸轉變為建設兵團,在當地進行生產建設。

在當時,有大量的青年知識份子和革命军官兵,遠赴新疆,加入到建設祖國,服務人民的大潮當中。無數的人,在這裡揮灑著青春的汗水,書寫生命的讚歌。而女知青蔣愛珍就曾是生產建設兵團中的一員,然而她的故事卻十分的悲慘。42年前,蔣愛珍在一怒之下,槍殺了三人,究竟身為知青的她為何會如此極端呢?她的最終結局又是怎樣的?

蔣愛珍出生在浙江紹興的一個普通家庭中,從小就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在初中畢業之後,蔣愛珍就響應祖國的號召,跟著哥哥去到了新疆石子河生產建設兵團,那一年是1972年,正是少女的花季年華。雖說蔣愛珍只是初中畢業,但事實上在當時,大多數知識青年也都只有國中或者高中的文化水准。

在跟著哥哥進入到部隊之後,蔣愛珍就被調到了兵團農八師144團的醫院當中,擔任護理員。雖然年紀小,但蔣愛珍卻十分的聰明,學知識也很快。在醫院中,蔣愛珍工作認真,對待領導也非常尊敬,醫院的人都紛紛誇讚她,年紀小小,工作卻十分的出色。在工作後兩年,蔣愛珍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但再即使聰明能幹,蔣愛珍也始終還是個孩子。囙此,妹妹一個人被調往醫院工作,蔣愛珍的哥哥卻始終放心不下她,擔心她在生活上遇到什麼樣的困難。當時,144團醫院正好有一比特蔣愛珍哥哥曾經的戰友,名叫張國政。囙此,蔣愛珍的哥哥就聯系張國政,叫他幫忙照顧自己的妹妹。

對於戰友的請求,張國政也熱心地答應了,且不說是因為是戰友的妹妹,蔣愛珍本就是自己的衕誌,而作為醫院黨支部副書記的他本就應該對困難的衕誌予以幫助。囙此在這之後,張國政都會給予蔣愛珍幫助,不管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遇到的難題,張國政都會像一個大哥哥一樣,對蔣愛珍進行細心的引導。

久而久之,兩人的關係就如同親兄妹一般,每次蔣愛珍遇到什麼生活上的難題,都會找這個閱歷豐富,熱心腸的哥哥傾訴,將心頭的鬱悶都講給他聽。而張國政都會仔細地傾聽,幫助女孩找出解决的辦法。雖然親密無間,但是兩人始終都保持著純潔的革命友誼。

然而旁人卻並不這麼想,特別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在當時的醫院中,一些人對於張國政有著不小的看法,然而他們其實就是覬覦他的位置。為了能够將張國政“絆倒”,這些人始終都盯著張國政,希望抓住他的把柄。

然而張國政對待工作十分認真,對待衕誌也關愛有加,並沒有什麼“黑料”。於是一群人就將目光轉移到了張國政與護士蔣愛珍的關係之上。以謝世平、李佩華為首的別有用心之人,故意讓人在醫院內傳播蔣愛珍與張國政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的謠言,說曾經多次在晚上看到張國政從蔣愛珍的房間裏出來。

一時之間,整個醫院都充斥著謠言,蔣愛珍百口莫辯,氣得直哭,但卻沒有任何辦法,整日裏不吃不喝,躲在房間裏。但是謠言始終都沒有停止,反而是愈演愈烈,李佩華等人甚至還當著蔣愛珍的面對她破口大駡。在巨大的壓力之下,蔣愛珍的精神崩潰了,被診斷為是精神分裂。

一天夜裡,蔣愛珍突然跑出了值班室,在曠野裏遊蕩了整整一夜。然而,面對蔣愛珍的無限痛苦,李佩華和謝世平卻絲毫不心痛,反而說她是“裝瘋賣傻”。終於,這個年僅24歲的女孩無法再忍受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屈辱,走向了絕望,走向了極端。

蔣愛珍决定,用最為極端的方法報復這些造謠者。趁著練習打靶的機會,蔣愛珍弄來了一支槍和八發子彈。1978年8月29日,蔣愛珍拿起槍,上好膛之後,來到了醫院,她首先到了李佩華的辦公室。進門之後,看著蔣愛珍拿著槍,李佩華驚恐萬分,而蔣愛珍二話不說,朝著李佩華的頭部,扣動了扳機,導致他當場死亡。

槍殺了李佩華之後,蔣愛珍走出了辦公室,遇到了鐘秋,此人也是誣陷過她的人。已經紅了眼的蔣愛珍直接對準鐘秋,開了一槍。接著,又對著李佩華的妻子,開了一槍……

三人都當場死亡,蔣愛珍繼續拿著槍準備進一步復仇,但很快被阿兵哥圍住,最終被捕。因為故意殺人罪,當時的新疆石子河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蔣愛珍死刑。面對這樣的判决,蔣愛珍决定上訴。

當時知青蔣愛珍的事件在全國範圍內都引起了轟動,人們紛紛為蔣愛珍鳴冤,並要求嚴懲誹謗者。最終,在第二次審判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蔣愛珍15年的有期徒刑。

面對誣陷和謠言,蔣愛珍忍無可忍,最終走向了殺人的極端,而她也同樣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法律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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