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河湖長制社會監督舉報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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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舉報問題一經查實並認定為一般問題的,獎勵舉報人200元;舉報問題一經查實並認定為嚴重問題的,獎勵舉報人500元;舉報問題一經查實並認定為重大問題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

我省出臺河湖長制社會監督舉報獎勵辦法

舉報事項包括6大類44個具體事項

為推動全省河湖長制工作走深走實,鼓勵和引導公眾參與河湖管護的積極性,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等7部門8月24日聯合印發《山東省河湖長制社會監督舉報獎勵辦法(試行)》,鼓勵公眾對亂占、亂采、亂堆、亂建、亂排等涉河湖違法行為等進行監督舉報,並根據經查實的舉報問題嚴重程度給予200元到1000元不等獎勵。

《辦法》明確,舉報事項包括6大類44個具體相關事項,含亂占、亂采、亂堆、亂建、亂排等涉河湖違法行為,以及人為破壞河床、堤防、壩體、水閘等,在河湖管理範圍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等對水體造成污染的其他行為。

監督舉報獎勵實行“一件一獎”原則,對涉河湖違法行為的有效舉報,按照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舉報人適當資金獎勵。舉報問題一經查實並認定為一般問題的,獎勵舉報人200元;舉報問題一經查實並認定為嚴重問題的,獎勵舉報人500元;舉報問題一經查實並認定為重大問題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記者方壘通訊員萬少軍劉平平)

标签: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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