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企業及個人破產相關資訊實时納入可披露的信用資訊範圍”“尤其是將企業破產資訊列入可公開査詢的企業信用資訊中”……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聯合簽署並印發了《關於建立破產信息共享與狀態公示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構建全國首個政府與法院破產資訊共用與狀態公示、互聯互通、合作推進的常態聯動合作機制。
“這是全國首個破產資訊公開公示機制,將完善破產制度配套機制,實現破產資訊全流程、廣角度、多管道公開,加大市場主體信用資訊供給,服務保障深圳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實施意見》,深圳實行破產信用承諾制度。債務人、債權人、管理人等在啟動或者參與破產程式時,人民法院、破產事務管理署應當告知相關主體誠信參與破產程式、履行法定義務的事項,破產程式參與人應當進行信用承諾,並依法公開承諾內容,並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履約踐諾情况記入信用報告。
同時,深圳落實破產限制事項登記。市場監督管理局、破產事務管理署根據人民法院推送的法律文書,分別落實破產程式中的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破產相關人員的任職資格限制登記,公開個人債務人行為限制情况,落實破產失權和複權制度,保障市場交易行為安全,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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