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風暴中隨著稽查組不斷深入調查,一個個人物和惡劣事件浮出水面。看似毫不相關的案件,背後都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最新一期的預告中,孫興叫賀芸媽媽,早在之前其實就已經有線索顯示孫興與賀芸的關係。
孫興酒後吐真言對著鏡子裏說高赫殺過人而自己就是高赫,不過因為逃脫罪行而改頭換面成了孫興,徐小山偷拍勒索不成,反被咬了一口,造成了姐弟兩得悲劇。雖然字幕是高赫,但是我覺得其實是高賀。進一步推測孫興其實是高明遠和賀芸的兒子。第一、之前高明遠就曾給過麥萌萌一張新的身份,高明遠有這個能力。第二、表面上胡所長是孫興的保護傘但是孫興對胡所長一點也不尊重說明他還有更大的保護傘。第三、孫興年齡不大卻在綠藤市呼風喚雨,抓住年輕女孩急需用錢的心理辦了美麗貸裸貸,隨著利滾利年輕女孩還不起,就讓她們去鳳凰會所做公主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問題來了他哪來的錢和權呼風喚雨這麼多年,直到專案組來才掀開了冰山一角。高明遠是有名的金錢王而賀芸是副局長,現時還沒有局長,她的權力等同於局長。第四、從名字可以看出高明遠的高賀芸的賀。
孫興
從前十四集的劇情發展來看,內鬼處處有。胡所長肯定是個壞人實錘,給徐英子拉線導致徐英子的悲劇和與孫興的交談。賀芸可能也有問題,她出現刺激馬帥導致馬帥心肌梗塞死亡,每次提到孫興的表情還有預告中和法醫的同學關係。新一集中的裴偉,在礦場鬼鬼祟祟水潑在了礦場老闆的身上。隨著專案組的調查,一個個小人惡人終將浮出水面,還綠藤一個美好明天。
其實掃黑風暴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現實的事件遠比電視劇裏所表現的還要惡劣。1994年10月16日,當時身為武警學校學生的孫小果等二人夥同4名社會無業青年駕車遊蕩,在昆明環城南路强行將兩位女青年拉上車,駛至呈貢縣境內呈貢至宜良6公里處將其輪奸。1995年4月4日被準予逮捕,1995年6月則被取保候審,受到審判之後,未被收監執行且未發現任何完整的合法手續;只是辦案警官在盤龍區看守所看見一張1997年3月27日辦的保外就醫手續1995年12月20日,盤龍區人民法院判處孫小果有期徒刑2年。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孫小果在茶苑樓飯店908號房,强奸了16歲少女宋某。6月1日,在昆明茶苑樓飯店906房間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孫小果不顧張某某反抗,當眾强奸了張某某。6月5日,孫小果在茶苑飯店906房間,强奸了女學生波某某。6月17日晚,在興紹飯店301房間,孫小果欲強姦幼女張某,張不從,孫小果指使崔凱、冉智對張毒打威脅,並强行留張在房內不准回家。1997年7月,孫小果參與的一起案件事發後,盤龍區拓東路派出所接案後發現,孫小果竟是一個本應在監獄裏服刑的罪犯。警方打電話給孫小果的母親,他母親說: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孫小果
1997年11月7日21時許,孫小果為讓17歲少女張某某說出其表妹張某萍和男友汪某慶的落糾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將張某某和女性朋友楊某某帶到夜總會“溫州KTV”包廂內。孫小果等人即對張某某進行毆打、侮辱,輪番對張進行拳打脚踢,並用孫小果叫他人買來的竹筷和牙籤刺張房,用煙頭烙燙張的手臂,還逼迫張用牙齒咬住大理石茶几並用肘猛擊張的頭部。次日淩晨,孫小果等人又將張某某、楊某某挾持到昆明市本豪勝娛樂城啤酒屋2樓,在公共場所又對張、楊進行毒打,再一次逼張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邊緣,用手肘擊打張的頭部。淩晨4時許,孫小果等人將張楊二人帶至昆明飯店大門口,孫小果一夥輪番對張進行拳打脚踢,致張昏迷。被告人黨俊宏及楊琨鵬(另案處理)還解開褲子,將尿沖在張某某的臉上。被害人的傷情經法醫鑒定為重傷。
迫害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判决被告人孫小果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強姦罪所判餘刑二年四個月又十二天,數罪並罰,决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後,孫小果等人不服,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998年,孫小果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二審維持原判,但死刑沒被核准,遂改為死緩。孫小果在服刑期間,此案又啟動三审程式,三审後對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調整,孫小果最終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
2008年10月27日,孫小果以申請人身份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申請其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窨井蓋”國家專利。該專利於2009年5月6日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被公開。2009年1月,孫小果由雲南省第一監獄轉到省二監服刑,其中專利申請在省一監上報,獲批認定時本人已轉到了省二監服刑。2009年5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的孫小果,在其母孫鶴予(孫學梅)、繼父李橋忠的運作下開始向法院申請减刑。2010年4月,孫小果的减刑申請獲得了法院的裁定核准後出獄。據瞭解,孫小果的大部分减刑是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完成,最後在省二監孫小果共减刑兩年八個月,其中媒體廣泛關注的重大發明專利,實際只减刑1年5個月,另外的1年3個月是根據其平時表現獲得的常規减刑。從1997年11月孫小果被刑事拘留,至2010年4月出獄,孫小果實際服刑約13年。
2010年,孫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獄外活動。2011年8月,孫小果就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飲公司。2013年起,先後以李林宸和本名孫小果注册經營多家夜店。2017年8月,因涉及一些使用權方面的調整,昆都所有酒吧及娛樂場所關閉,孫小果後來又在昆明其他地方開了銀河俱樂部、雲紡space酒吧,而自己由於個人原因則退出了經營。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正義雖遲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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