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一直被稱為暑期安全頭號殺手!
每年夏天一到,大家對水總是多了一些渴望,從村裡的小河、池塘到城裡的泳池,只要有水的地方,總有人去游泳。
即使有明令禁止的標識,還是阻擋不了炎炎烈日下大家對游泳的熱情,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也囙此有很多生命被奪走。
2021年8月20日下午,富源縣墨紅鎮的4名年輕人相約到水庫游泳,不幸的是,下午6點多,其中一人溺水了,於是另外3人見狀趕緊採取救援措施,但救援無果,
隨後他們立即報警求助!經滇南勝境救援隊與富源消防數小時的打撈,當晚9點左右,發現溺水者並將其打撈上岸,溺水者已無生命體征……
和小夥伴相約游泳,水中娛樂本來是件令人愉悅的事,但水中隱藏的危險,讓每年夏天都成為了溺水的高發期。
資料顯示
有資料顯示,溺水是全世界各區域兒童和青年的,十大主要死因之一,每年有近37.2萬人溺水身亡,半數以上溺水死亡者不超過25歲。
溺水也成為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我國每年5.7萬人的溺亡人數中,少年兒童占了56%,相當於平均每天有88個孩子被溺水奪去生命。
而關於溺亡事故,年年在預防,年年卻在發生。
2021年5月1日,五一假期,雲南昆明市,3個孩子在工地玩耍時,其中2人不慎陷入基坑裏,最後不幸溺亡……
2021年5月3日,會澤縣者海鎮閘塘村小閘門水庫,一男子為救自己的兩個小孩不幸溺亡。
2021年5月4日,羅平灣子水庫兩名15歲男孩游泳溺水。
2021年5月14日下午5點,鎮雄19小夥約了2個16、17歲的老鄉,該小夥會遊一點泳,但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况下,獨自下水游泳,不幸溺亡。
2021年6月4日上午,永勝翠湖一個老人夜晚下湖游泳溺亡。
2021年6月6日晚20時,曲靖師宗新壩塘水庫1名43歲男性溺水,不幸身亡。
2021年6月14日,端午節,富源縣後所鎮,一名14歲男孩在水庫溺亡。
2021年6月19日,週六,雲南曲靖市宣威市,一名9歲男孩不幸落入一處水塘,被人救上岸時已無生命體征。
2021年7月18日上午,陸良縣板橋鎮舊州村南(南盤江),一名15歲左右的男孩不慎溺水身亡。
2021年8月2日下午,曲靖市馬龍區境內一家叫雲山湖的景點一名47歲左右男性和一名18歲左右男性玩皮筏落水,不幸溺亡。
對於藍天救援隊,四天內接到三起打撈任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樣的事故清單,每年都可以列很長,而這些僅僅是冰山一角,卻是每個月接二連三都在發生的。
溺水死亡事件的特點
總結以上案例,我們可以發現以下三個特點:
1.溺水時間多是在週末、節假日;
2.溺水地方全在野外水域(池塘、水庫、河流……);
3.多個孩子結伴偷偷去玩水,缺少大人監管。
大多數溺水事故的發生,並不是因為他們不會游泳,相反,溺水死亡的人多是會游泳發生的溺亡。原因往往是因個人、水域、環境或其他原因發生的溺水事故。
溺水事故如何防範
1.不去偏僻或水情不明、雜草叢生或正在漲水的河段、水塘、水庫等水域游泳;
2.團隊游泳時應設定觀察和救生人員;下水前和上岸後要清點人數;
3.游泳中如感覺身體不適,要立即上岸或呼救;
4.過度疲勞、過飽過餓、患病、飲酒後、劇烈活動後或水溫過低時不下水游泳;
5.不在惡劣氣象條件下,靠近危險水域和入水;
6.不在高處跳水,不推拋別人入水;
7.不靠近容易跌落水中的危險區域;
8.不在河湖封凍初期或解凍期的冰上滑冰或行走;
9.兒童下水必須有成年人帶領、陪護。
看似平靜的水面下,我們不知道藏著多少危險。夏天游泳沒有問題,但是自身掌握游泳技能,自救技能很關鍵,其次就是要選擇安全的的水域,遠離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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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圖文綜合至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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