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薪遭人辱駡毆打,持刀連殺4人,記2005年寧夏兇殺案
2005年5月11日,寧夏石嘴山市發生一起兇殺案,有一名叫王斌餘的農民工在工地幹活後沒拿到工錢,當時他的父親腿被砸斷了,在醫院急需用錢,他就找包工頭討要工錢。結果遭到對方辱駡以及一群人的毆。王斌餘一氣之下,持刀連殺四人,重傷一人。犯下命案後,他主動到當地警察局投案自首。同年6月16日,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斌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判決後,王斌餘不服提起上訴,寧夏也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庭上的王斌餘得知宣判結果後,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希望周邊的人都應該有一顆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們農民工,也希望社會能够多多關注一下我們農民工。
出身貧寒,17歲出門打工
王斌餘出生在甘肅一個小山村裏,家裡條件比較差,父母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一家人都是看天吃飯。由於小山村裏不怎麼下雨,莊稼經常乾旱,收成也非常不好。王斌餘6歲時母親因病去世,從此以後,他就與父親、弟弟生活在一起,三個人擠在一個大炕上睡覺。由於家裡比較窮,就連房頂都是露天的,有時候下雨屋子裏全是雨水。
王斌餘17歲時就開始去城裡打工,工作的幾年間他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把工錢攢下來寄給老家的父親。在王斌餘一年又一年的努力下,他父親又在原來的宅基地上蓋了幾間磚房。不過直至命案發生前,由於家裡錢不够了,這些新房門和窗戶都還沒有裝上,而王斌餘因為殺人被判死刑。
王斌餘在外面打工期間,心裡想的就是努力賺錢,給家裡蓋一個新房子,然後供弟弟去上學。他還因為這件事情和父親吵過好幾次,他的父親認為,即便不識字也能活得好好的,更何况家裡根本沒有錢供小兒子去上學。最後王斌餘也拗不過父親,弟弟上到二年級就輟學在家。
我雖然沒文化,但兒子殺人了,應按國法處理
王斌餘被判死刑後,他60多歲的父親王立定還一瘸一拐的去看守所內給他送吃的,從破布袋子裏拿出幾件秋衣和幾個蘋果給兒子。王立定稱,兒子非常不容易,上到小學四年級就開始跟著自己幹活,大了以後就在外面打工賺錢。雖然兒子小時候生活不如同齡的孩子,但兒子非常懂事,小時候在家裡又做飯又洗衣服,年齡大了就去外面打工賺錢,兒子是一時犯糊塗,所以才會殺人,別看我不識字,但我知道兒子的這種情况,應該按國法處理。
王斌餘17歲那年,跟著村裡的人到甘肅天水市打工。沒有多長時間,他又跑到甘肅蘭州、寧夏中衛、銀川、石嘴山等其他工地打工。王斌餘稱,剛開始他在天水市工地幹活時,一天的薪水是11.5元,吃飯需要花4塊錢,最後只能賺7.5元。沒多長時間,王斌餘弟弟也到工地上和他一起幹活,他弟弟一天的薪水是5塊錢。幹了一天的活,兄弟兩個人也不捨得花錢買好吃的,只能吃一些洋芋、白菜,晚上睡覺時幾十個人住在一個大棚子裏。
從2003年8月份開始,王斌餘由於表現比較好,就一直跟著包工頭陳某幹活,陳某去那裡幹活,他就跟到哪裡。曾經有一次王斌餘到石嘴山一家電廠當保溫工,一天的薪水是27塊錢,但保溫工作對人的影響非常大,幹了沒有多長時間,王斌餘身上就起了很多紅疙瘩。
一天薪水11.5元,吃飯花4元
有一名叫吳華的死者是工地的負責人,吳華在閑下來的時候就會找王斌餘麻煩,只是因為有一次吳華讓他去偷工地上的東西,王斌餘不願意偷,從此吳華就開始記恨他,有時候罵他,有時候還打他。由於工地的薪水都是年底結算的,所以平常沒錢了,大家只能去找吳華借錢。案發前工地老闆還專門告訴王斌餘,只要晚上加班,一天就多給他8塊1毛錢,結果發薪水的時候,老闆卻把他們給騙了,也沒有兌現承諾。
在工地幹活期間,雖然王斌餘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契约上也寫了工地給他們交醫療保險。結果有一次王斌餘得病了,在醫院花了1000多塊錢才看好,工地老闆根本不願意給他們報帳醫療費。還有一名和王斌餘一起幹活的小夥子,腿都被砸了一下,還繼續在工地上幹活,後來實在沒有辦法幹活了,就被工地給開除了。
2005年5月份,王斌餘父親在老家修房子,不小心被房梁給砸斷了,腿一直沒有治好,囙此在醫院裏急需用錢。王斌餘當時心裡就想著從工地上辭職,然後抓緊回家照顧父親。他就趕緊找到包工頭,希望拿回自己多掙的5000多塊錢加班費,結果最後老闆只給他50塊錢。
一下子少拿到4950塊錢,王斌餘非常生氣,他就和老闆講道理,結果老闆根本不搭理他。王斌餘實在氣不過,只能去找勞動部門投訴,結果被告知到法院解决問題。到達法院後,王斌餘又被法院告知受理案件需要3個月到6個月不等,如果嫌弃時間太長,可以去找勞動部門。
在勞動部門內,王斌餘說出自己的經歷,負責人聯系到陳某,說陳某違反《勞動法》。結果陳某誣陷王斌餘在工地上偷東西,所以才不給他工錢。同年5月11日,經過勞動部門進行調解,包工頭吳新國承諾5天內把5000塊錢給王斌餘。結果當天晚上回到工地後,吳華就把王斌餘宿舍的鑰匙給拿走,不讓他們兄弟二人在工地上住。
索要工錢被罵是狗,被人群毆持刀殺人
兄弟兩個人身上也沒有錢,他們打算和吳新國要點生活費,結果碰到了吳華一行人。吳華罵他們兄弟二人是狗,還對兄弟二人進行拳打脚踢。當時王斌餘一氣之下,實在忍受不住這幾個人的毆打,拿出一把尖刀,朝著毆打他的幾個人就一頓捅刺。當時王斌餘非常害怕,根本不知道捅了這幾個人多少刀,趕緊跑到河邊把身上的血迹給洗乾淨,然後簡單收拾一下,到警察局投案自首。
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管教中隊中隊長王佐紅稱,自己起初聽到王斌餘的這起案件時,以為王斌餘是一個兇神惡煞的殺人犯。結果在看守所內,王斌餘看上去非常的淳樸、善良,也非常老實。王斌餘之所以犯下命案,應該是小時候沒有多少溫暖,在社會上打工時處處遭欺辱,他的父親腿被砸斷,他還要不到工錢,反而遭到包工頭幾人的毆打辱駡,所以才產生報復心理,持刀將幾人傷害。
被判刑後的王斌餘見了他父親一面,當時他看到父親已經瘦得不成樣子,他表示非常後悔。王斌餘稱,當時他持刀捅人也是一時衝動,但他自己明白,自己雖然做的是傻事,但必須要負法律責任。最終面對父親,王斌餘說了一句話,他稱自己是不忠不孝。
王斌餘在看守所內稱,說起來,我也是一名壞人,不應該把別人殺死,但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這種事情對於雙方家庭來說,都是傷害。王斌餘稱,他的願望很簡單,就是希望父親、爺爺、奶奶、弟弟過得好一點,他們苦了一輩子,現在也應該過上幸福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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