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社局瞭解到,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延續實施和調整優化部分减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廳[2021]12號)檔案精神,2021年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從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為擴圍政策保障對象。主要包括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未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和2021年內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2021年內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現時仍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2021年內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解除勞動關係後現時仍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2021年內參加失業保險由職工主動提出辭職終止勞動關係後現時仍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2021年內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可以申領臨時生活補助。
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照我市失業保險金1458元/月的80%確定,為1166.4元/月,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最長領取時間不超過6個月。失業農民工臨時生活補助參照我市都市低保標準,發放標準為726元/月,臨時生活補助按月發放,最長領取時間不超過3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員不能申領或停發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末次參保地不在嘉峪關市的失業人員;目前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現以組織在職職工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並由組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只能申領一次,不能重複享受。已經享受過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期滿的人員不能再次申請;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死亡及被判刑收監執行人員;已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册經商辦企業人員。(記者回靜通訊員何立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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