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起!全省執行核酸檢測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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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20日,二三裏資訊通過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官網發佈《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及政策解讀瞭解,通知顯示,8月20日起,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檢測工作,減輕羣衆負擔,决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本次公佈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政策為疫情防控的臨時措施,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疫情結束後自行廢止。

山東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項目

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

8月20日,二三裏資訊通過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官網發佈《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及政策解讀瞭解,通知顯示,8月20日起,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

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

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檢測工作,減輕羣衆負擔,决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項目內涵和除外內容不變;核酸檢測試劑繼續執行零差率政策。醫保支付標準調整為檢測費每人次45元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檢測試劑價格之和。

二、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科技要求和標準進行混合核酸檢測的,5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為每人次23元,10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為每人次12元,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三、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設定專門的區域和視窗,為單純進行核酸檢測採樣的提供採樣服務,並不得收取掛號費、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

四、各級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强對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執行情况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按規定處理並報告。

五、本通知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疫情結束後自行廢止。原有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8月16日

《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檢測工作,減輕羣衆負擔,决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8月16日,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40號),現解讀如下:

一: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作了什麼調整?

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項目內涵和除外內容不變;核酸檢測試劑繼續執行零差率政策。醫保支付標準調整為檢測費每人次45元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檢測試劑價格之和。

二:混合檢測的價格作了什麼調整?

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科技要求和標準進行混合核酸檢測的,5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為每人次23元,10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為每人次12元,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三:什麼情况下做核酸檢測免收掛號費、診察費?

針對只做核酸檢測的人員,不得收取掛號費、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當設定專門的視窗和區域提供採樣服務。

四:本次公佈的項目價格執行期限是什麼?

本次公佈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政策為疫情防控的臨時措施,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疫情結束後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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