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市場監管執法和消費維權效能,進一步增強監管合力、化解重大風險和推動社會共治,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將於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編輯:王靜超
校對:張豔利牟野
聲明:轉載請注明來源於《內蒙古日報》官方微信
為提升市場監管執法和消費維權效能,進一步增強監管合力、化解重大風險和推動社會共治,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將於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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