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網貸之前,人們說“月光族”,掙多少用多少,但網貸的概念不同,叫“超前消費”,先借錢消費,下月再還,對於自製力不行的人來說非常具有誘惑力,並且因為門檻不高,也就使得許多年輕人陷入進了網貸。
雲南大理男子阿超(化名)即將從昆明理工大學畢業時,一頭紮進了網貸的坑,以前要攢好久的錢才能買到的東西,現在馬上就能買下來了。阿超放肆享受,到了該還款的日期,他又去開另一個網貸的口子,以貸還貸。
到了畢業時,阿超身上的債務已經不小,每次深夜算帳時,阿超都感到驚慌,不過畢業後,阿超順利進入了雲南某集團項目部工作,薪資不低,只要阿超肯踏實工作,這些債務還是能够還清的。
然而在以貸還貸的循環往復中,阿超迷失了方向,他認為通過網貸能够輕輕鬆松享受到美好的生活,而不是當一個苦逼的打工人,工作還沒有滿一年,阿超並辭掉了這份工作,打算去考個公務員。
在家備考期間,阿超沒有任何收入,父母給的自然是不多,而阿超已經習慣了大額消費,於是在網貸的坑裏越陷越深,事實上,從這些情况也可以看出,阿超不僅自製力不行,還有些懶惰、虛榮,又或者是能輕輕鬆松從網貸那得到大筆錢,以滿足自己一時的揮霍,阿超性格中的懶惰、虛榮等缺點就被勾出來了,並且逐漸放大。
債臺高築,然而阿超報考公務員並沒有成功,這時候阿超有些急了,望著越堆越高的債務,阿超反省自己,但下次他又借了網貸,並且病急亂投醫,阿超想要找份輕鬆的、薪水又高的工作,結果被詐騙團夥誘導,參與了網上賭博,結果可想而知,阿超身上背的債務又多了一筆。
到2019年下半年,阿超的債務已經高達11萬餘元,阿超倍感壓力,不知未來的方向,有過自殺的念頭,但他最終了同父母坦白,父母聽後也是氣不打一處來,實際上父母對阿超是十分疼愛的,總是盡其所能為阿超提供好的生活。
在幫阿超還清11萬餘元的債務時,父母還勸阿超以後要好好生活,踏踏實實的。但阿超並沒能重新開始,從簡入奢容易,從奢入儉難,由於疫情的原因,阿超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沒有出去工作,花費上雖然沒有以前那麼高了,但阿超仍然是通過網貸滿足自己。
後來阿超擔心父母知道自己的事情,便前往了昆明,阿超也有想過找一份工作,可他要麼是嫌弃工作太累、薪水太低,要麼就是他中意的公司沒有選擇他,阿超於是又想通過賭博來解决自己的問題,但問題並未解决,阿超反倒輸得精光。
至阿超燒炭自殺時,他欠下的債務已經高達6萬多元。今天的3月25日,阿超的父母接到昆明警方的通知,阿超已中毒身亡,網貸平臺則還沒有停止催債,那麼阿超的父母需要償還兒子留下的網貸債務嗎?
很多人認為,即使人死,欠下的債務應當由其財產繼承人承擔,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但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在該案中,阿超沒有子女,沒有配偶,父母是第一順比特繼承人,但如果父母放弃對其遺產的繼承,那麼無需償還阿超欠下的債務。
而針對阿超父母認為是網貸催債把阿超給逼死了,事實上經曝光,不少網貸平臺催債都可能用到諸如電話、簡訊轟炸、言語脅迫等暴力催收手段,但如果網貸平臺在催債過程中,以暴力催收的手段導致借款人死亡,網貸平臺則涉嫌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及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另外,阿超案件中還涉及到了賭債,該債務其實是違法的,囙此阿超父母也沒有償還的義務。
網貸亂像曾一度發生,有些人並不想陷入網貸,結果租房就有可能陷入租房貸,繼而越陷越深,囙此很多人都給予批判。但也有很多人說,高額消費應當符合自己的消費水準,什麼樣的能力做什麼樣的事情,提前消費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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