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地市發佈公告 有序恢復各類經營及活動

黑龙江 53℃ 0
摘要:現時,國內疫情已趨於平穩,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經市指揮部研究决定,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27號公告

(2021年8月20日)

本輪國內本土疫情發生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上下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有關工作部署,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合力抗疫,迅速打響了疫情防控阻擊戰、總體戰,再次譜寫了哈爾濱抗疫精神新篇章。特別是那些為了有效阻斷新冠疫情可能傳播的經營場所、相關行業,舍小家、顧大家,積極回應市指揮部防控指令,自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暫停了相關經營活動,為全面打贏打勝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了突出貢獻,哈爾濱疫情防控史上將永遠鐫刻著你們的功勞。現時,國內疫情已趨於平穩,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經市指揮部研究决定,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麻將館、歌廳、舞廳、足療店、按摩院、遊戲廳、网咖、室內兒童遊樂項目、各類線下教育培訓機構、個體診所、影院、劇院、室內體育健身場所、位於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早市、夜市、洗浴、婚宴宴席、宗教場所、飯店等各類經營場所和活動,要在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出臺的重點場所、重點組織、重點人群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措施要求條件下,有序恢復營業。

二、福利機构、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构、公安司法行政監所,要在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出臺的重點場所、重點組織、重點人群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措施要求條件下,有序恢復常態化管理。

三、有序恢復舉辦大型會議、論壇、培訓、演出、展銷促銷等必要活動,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防疫標準,切實保證活動安全,防止人群風險性聚集。

四、各類景區景點有序恢復常態化運營,有序恢復組團跨省旅遊,有序恢復接待跨省團組。跨省旅遊不能接待、組團去還有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區、市),包括出現陽性感染者的省(區、市)。

當前,國外新冠疫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任務依然長期艱巨,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鬆懈和麻痹。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各經營主體要進一步壓實“四方責任”,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出臺的重點場所、重點組織、重點人群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措施要求,認真做好人員防護、環境消殺、疫情監測、閉環管理等措施,確保常態化防控落實落細。廣大市民要時刻注意保護自己和家人的身體健康,主動報備風險地區來訪人員和個人旅居史,主動配合做好相關防疫工作,主動接種新冠疫苗,自覺養成戴口罩、講衛生、不聚集等文明生活習慣,為構築疫情防控安全屏障,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貢獻出我們每一個人的智慧和力量!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

(2021年第12號)

為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經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决定,在嚴格落實常態化防疫措施的條件下(按照國家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重點場所重點單比特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以生產生活保障類行業優先,有序恢復各類經營及活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具備經營條件的露天市場、夜市,要在嚴格落實農集貿市場疫情常態化防控防護指南要求的條件下恢復經營。

二、沐浴、美容美髮、小旅店等“九小場所”,足療、酒吧、茶莊(社)、咖啡廳、球館、健身房等休閒健身場所,麻將館、歌舞廳、遊戲廳、网咖、影劇院等公共娛樂場所,農村娛樂活動室、文化廣場,各類景區景點、展覽館等旅遊場所,以及宗教等其他場所,要在嚴格落實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點組織疫情常態化防控防護指南相關要求的條件下逐步恢復營業。

三、學校、幼儿園、托兒所、各類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等教學場所,要在嚴格落實教培機构、托幼機構及學校疫情常態化防控防護指南的條件下,按照教育部門統一要求落實開學前相關防疫措施,有序開學。

四、商場、量販店等商貿企業、餐飲企業開展的各種展覽、展銷、促銷以及商業性演出等易引起人群聚集的活動,市內舉辦的會議、論壇、培訓等必要活動,恢復實行常態化屬地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防疫標準,切實保證活動安全,防止人群風險性聚集。

五、各級醫療機構、精神衛生機构、福利養老機构要按行業管理實際持續或解除封閉管理。全市24小時檢測點對所有居民及在慶外來人員的免費檢測政策於本日24時截止。各級醫療機構嚴格落實預檢分診、探視、陪護等院感防控要求;個體診所要在嚴格落實醫療機構疫情常態化防控防護指南前提下有序恢復營業;藥店嚴格落實治療發熱、咳嗽等有關藥品實名登記制度,建立閉環處置機制,有效發揮“哨點”作用。

六、各屬地指揮部要認真組織行業管理及監管部門,會同衛生、商務等部門對轄區申請恢復經營的企業、組織和機构開展檢查和評估,嚴格落實恢復經營和運行後的常態化防疫管理責任。經營主體要主動提出申請,並經過屬地指揮部組織的相關審查合格後方可恢復營業。

七、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构以及社區(村屯)要發揮網格化基層“堡壘”作用,嚴格落實國家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於重點場所、重點組織、重點人群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要求,幹部職工都要帶頭履行所在組織的常態化防疫制度,認真做好人員防護、環境消殺、疫情監測、閉環管理等措施,確保常態化防控落嚴落細。

八、從事航空鐵路、商超餐飲、快遞外賣、出租(網約)車、進口冷鏈等行業,存在較高感染暴露風險的服務和工作人員,要主動配合屬地防疫部門組織進行的定期核酸檢測,理解支持所在組織實行的防疫工作制度,為自己和家人增添安全保障。

九、廣大市民要堅持為自己、家人和社會負責,主動報備風險地區的來訪人員和個人旅居史,理解並支持防疫工作,配合做好境外及中高風險地區來慶人員的核酸檢測、隔離管控等措施。要保持戴口罩、講衛生、不聚集等衛生文明習慣,做到科學防範、理性應對、健康生活。

十、廣大市民要充分認識接種新冠疫苗是預防和控制疫情最安全、最有效、最經濟的手段,符合接種要求且無特殊禁忌症的市民要儘早接種、應種盡種,共築防疫安全屏障。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19日

伊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第124號通告

根據當前全國疫情形勢變化,市指揮部决定全面恢復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恢復羣衆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因疫情原因暫停的全市各類經營場所全部恢復常態化經營。

二、各級醫療機構恢復疫情常態化管理,繼續執行院感防控、禁止探視和非必要不陪護等制度;精神衛生機构恢復疫情常態化管控措施,繼續實施病房封閉管理,在做好防護基礎上恢復預約探視。

三、養老服務機構繼續暫停接收十四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新入住及返院老人,探視應在指定區域;暫不開展院內走訪慰問和志願服務、聯歡會等聚集活動。兒童福利機构參照養老機构執行。

四、各類場所、組織和人群要按照《公眾和重點職業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和《重點場所重點單比特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做到指南上牆、人人熟知、嚴格遵守。

五、接種疫苗是最好的防護措施,廣大群眾要繼續積極接種疫苗,做到“應接盡接”。

伊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1年8月19日

标签: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