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獲悉,8月16日,我省正式啟動2021年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專項督查行動。
8月6日,省教育廳聯合11個部門印發《江西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從即日起至10月30日,全省將通過市縣自查自糾階段、督導檢查階段和總結提升階段,聚焦審批登記、培訓時間、證照資格、培訓內容、意識形態、廣告宣傳、收費管理、培訓人員、安全隱患、考試招生等十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治理。根據方案,縣級普查要確保兩輪全覆蓋,每個縣(市、區)至少抽查5個校外培訓機構和2所已開展暑期課後託管服務的學校。
為確保督查治理行動落地見效,首輪專項督查已派出12個督查組,覆蓋全省60個縣(市、區),堅持從實際出發,採取明察暗訪、實地核查、查找資料、隨機抽查等管道,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切實做到直奔主題、直插現場、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培訓機構,將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迴響,責令其立即整改,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後續追跡,確保整改要求落實到位。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培訓機構,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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